
(1) [light a kitchen fire]∶生火做飯
三日不舉火,十年不制衣。——《莊子·讓王》
(2) [light a fire]∶點火
舉火示警
(1).生火做飯。《禮記·問喪》:“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裡為之糜粥以飲食之。”《莊子·讓王》:“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2).引申為生活;過活。《晏子春秋·雜下十二》:“國之閒士,待臣而舉火者數百家。” 宋 範仲淹 《窦谏議錄》:“以至四方賢士,賴公舉火者,不可勝數。” 魯迅 《書信集·緻鄭振铎》:“我自然不待此款舉火,不過書店方面,是似乎應該不盤算人的緩急的。”
(3).點火;升起烽火。《史記·孝武本紀》:“ 泰山 上舉火,下悉應之。”《墨子·號令》:“晝則舉熢,夜則舉火。”
(4).引申為興兵。 明 文徵明 《南京太常寺卿嘉禾呂公行狀》:“且賊舉火向内,恃有應也。”
舉火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均與"點火"這一核心動作相關:
指點燃火焰以炊煮或照明,屬日常生活行為。
古籍例證:
《莊子·讓王》載“三日不舉火,十周年不制衣”,此處指生火做飯(《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史記·孝武本紀》中“舉火夜祠”描述祭祀時點燃火炬的儀式場景(中華書局點校本)。
古代軍事中特指點燃烽火傳遞警報,屬戰略通信手段。
曆史制度:
《墨子·號令》詳述“晝則舉烽,夜則舉火”的邊防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墨子校注》)。
漢代烽燧遺址出土簡牍證實“舉火”為敵襲緊急信號(《中國簡帛集成》文物出版社)。
當代引申為舉辦篝火晚會、燈會等群體性活動。
規範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舉火”釋義:“點燃火把或燈火”,如民俗活動“元宵舉火”(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出版)。
權威參考文獻:
“舉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生火做飯
指日常生活中點火燒飯的行為。例如《莊子·讓王》中提到“三日不舉火,十年不制衣”,意為連續三天無法生火做飯,形容生活極度貧困。
另一例出自《禮記·問喪》:“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描述喪禮期間的禁火習俗。
點火或信號
指點燃火把、烽火等作為行動信號。例如《墨子·號令》記載“晝則舉熢,夜則舉火”,即用火傳遞軍事信息。
又如《管子·弟子職》中的“昏将舉火,執燭隅坐”,描述夜間點火的場景。
維持生計
由“生火做飯”引申為日常生活或經濟來源。例如《晏子春秋》提到“國之閒士,待臣而舉火者數百家”,意為數百戶人家依靠他人接濟才能維持生計。
興兵起事
在曆史文獻中,“舉火”可象征發動軍事行動。如明代文徵明所述“賊舉火向内,恃有應也”,暗指叛軍點火作為内應信號。
現代漢語中,“舉火”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例如民俗活動中“舉火把迎夜景”(例句),或形容生活困難時“不舉火”的狀态。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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