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拘守禮法而安于習俗。《後漢書·公孫述傳論》:“ 述 雖為 漢 吏,無所憑資,徒以文俗自熹,遂能集其志計。”《世說新語·任誕》“ 阮籍 遭母喪” 劉孝标 注引 晉 孫盛 《魏氏春秋》:“ 籍 性至孝,居喪雖不率常禮而毀幾滅性,然為文俗之士 何曾 等深所讐疾。”
“文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文化屬性
文俗代表社會長期形成的文化習俗與禮儀規範,反映特定曆史時期的價值觀念與社會風貌。例如《後漢書》提到公孫述“徒以文俗自熹”,即通過遵循禮俗彰顯自身修養。
行為特征
強調在禮法與習俗之間保持平衡,既非完全墨守成規,亦非徹底離經叛道。如《世說新語》記載阮籍居喪期間“不率常禮”,卻因突破常規被文俗之士非議,說明該詞暗含對傳統規範的維護傾向。
與“風俗”相比,“文俗”更側重禮法制度與文人階層的規範意識,而非單純的地域性民間習俗。例如描述某地“其民風淳厚,尚信好文”時,“文俗”特指當地文人群體遵循的禮儀傳統。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例句,可查閱《後漢書·公孫述傳論》《世說新語》等文獻。
“文俗”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文和俗。其中,“文”是一個獨體部首,可以指代文字、文化等含義;“俗”是一個獨體部首,可以指代民衆、習慣等含義。
拆分部首和筆畫:
“文”字的部首是“文”,它由四筆構成。
“俗”字的部首是“人”,它由二筆構成。
來源:
“文俗”一詞最早出現在南北朝的《晉書·經籍志》中,用來描述官員應該有的文化素養和社會習俗。後來,這個詞逐漸被運用到廣泛的領域,指代社會風俗和文化習慣。
繁體:
“文俗”的繁體字是「文俗」。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是,對于“文俗”這個詞,其古代寫法與現代基本保持一緻,沒有太大的變化。
例句:
1. 這個地方的文俗十分獨特,你可以感受到濃厚的鄉土氣息。
2. 我們應該傳承和弘揚美好的文俗,讓後代能夠了解和尊重傳統。
組詞:
1. 文化:指代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精神文明成果。
2. 俗稱:用于表示某個事物或稱呼的通俗、普遍的名稱。
近義詞:
1. 風俗:指一定區域、一定群體中習慣和行為的總和。
2. 習俗:指在一定社會群體中形成的傳統行為和風尚。
反義詞:
1. 文雅:指言行舉止高尚大方,文化修養深厚。
2. 清教:指保持傳統道德觀念、習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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