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契,契約。《隋書·食貨志》:“ 晉 自過 江 ,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謝惠國坐亡》:“於是區處家事,凡他人負欠文券,一切焚之。”《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九:“ 莫翁 看 寄兒 模樣老實,也自歡喜,情願僱傭,叫他寫下文券。” 清 李漁 《奈何天·醉卺》:“且喜銀子俱已上鞘,夫馬俱已點齊,已曾告過主人,把一應帳目文券,交與兄弟 闕義 掌管。”
(2).公文案卷。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九:“生 羌 歸附者百餘帳,納所得 元昊 文券袍帶,無復貳心。”
“文券”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主要應用于古代文獻和契約文書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文契、契約(核心含義)
指書面形式的合同或協議,用于證明交易、借貸等法律行為。例如《隋書·食貨志》記載,晉代買賣奴婢、田宅需立文券。明清小說如《二刻拍案驚奇》中也多次提到籤訂文券的場景。
公文案卷
指官方文件或行政文書。如宋代司馬光《涑水記聞》提到“元昊文券袍帶”,即指西夏的官方文件。
“文券”在古代兼具法律憑證和行政文書的雙重功能,核心含義聚焦于書面契約。具體釋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語境分析。
《文券》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以文書形式發表的憑證或證明文件。
《文券》這個詞的部首是“文”(wen2),它的總筆畫數是11。
《文券》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人們使用文書或券證來作為憑證和證明。後來,逐漸形成了“文券”這個詞。
《文券》的繁體形式為「文券」。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漢字的寫法經曆過多次演變。關于《文券》這個詞的古時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需要參考古代文獻和研究。
1. 他收到了一份重要的文券,證明他是該公司的合法擁有者。
2. 這份文券可以用來證明你在學校的注冊信息。
1. 文書
2. 券證
3. 文獻
4. 文化
5. 文明
憑證、證明、證書、條款、文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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