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用。《後漢書·宦者傳論》:“稱制下令,不出房闈之閒,不得不委用刑人,寄之國命。” 唐 元稹 《代谕淮西書》:“以 烏尚書 有委用親信之恩,故授之以爪牙衛己之衆。”《老殘遊記》第二回:“現在天氣漸寒,貴居停的病也不會再發,明年如有委用之處,再來效勞。”
“委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任命或聘請適任的人擔任重要職務或工作。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後漢書》《老殘遊記》等文獻。
《委用》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委和用。委的拆分部首是女,部首筆畫數為3;用的拆分部首是用,部首筆畫數為5。
《委用》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獻中。它最早出現在《尚書》中,意思是委派合適的人才為國家服務。現代常用的意思是将工作或責任委托給他人來完成。
在繁體字中,委用的寫法仍然是「委用」,沒有任何變化。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多有變化,但委用的寫法并沒有明顯的變化。我們可以在古籍中看到類似的寫法,例如《玉篇》中寫作「委婉」,意思是遷和,表示婉轉委婉。
以下是一些關于委用的例句:
1. 由于時間緊迫,她決定将這項任務委用給熟悉的同事。
2. 他的領導能力非常出色,因此經常被委用擔任重要職務。
委用:
組詞:委任、委派、委托、*********
近義詞:委派、委托、任命、委任
反義詞:自己動手、親自、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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