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科舉考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宗藩·聖功圖》:“ 焦 ( 焦竑 )丁酉為 北京 副考,遂借場事逐之。至今未用召也。”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苗生》:“生場事畢,三四友人,邀登 華山 ,藉地作筵。”
場事在漢語詞典中屬于複合詞結構,其核心含義指“特定場所或情境下進行的活動或事務”。“場”指代物理空間或抽象環境(如社交場合、儀式場景),“事”則強調具體事務或行為。該詞常見于傳統文獻及方言表達,例如《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記錄江淮官話區将婚喪儀式稱為“紅白場事”,體現其語境關聯性。
從構詞法分析,“場事”符合漢語偏正結構規律,中心語“事”受限定成分“場”修飾,整體指向與特定場景綁定的事務類型。在語義演變中,該詞逐漸擴展至公共活動範疇,如《漢語大詞典》釋例中“操辦場事需依禮制”,強調儀式化流程的規範性。
現代使用中,“場事”多保留書面語色彩,常見于民俗研究、社會學領域,指代具有文化屬性的群體性活動。需注意其與近義詞“場合”的差異:“場合”側重空間時間維度,而“場事”更強調事件的過程性與組織性特征。
“場事”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科舉考試。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場事”指代古代科舉考試的相關事務或考試本身,常見于明清文獻。例如:
語境用法
該詞多用于描述科舉制度下的考場活動或考務管理,如“借場事逐之”(借科舉事務驅逐某人)。
“場事”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作為曆史詞彙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文學作品中。部分網頁(如)的造句涉及現代場景(如“勞工市場”),實為誤用,與原義無關。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例證或曆史背景,可參考《野獲編》《聊齋志異》等文獻原文。
百晬白足僧邊略茶托沖佑觀道學先生大雄佛複用高材疾足狗嘴裡吐不出象牙顧托毫無遜色黑吃黑鶴行雞群荒幻胡服毀訾貨倉交換借寵街舞進路計無返顧抗活芤脈愧憤哭臉哭窮陵栢籠巾輪蹄邏倅漫山黾敏廟畫莫須納種蔫兒壞旁議酦醅欽年擒生奇器其應若響卻睡草群情鼎沸上山上征山人樞谟說大話松手嗖嗖素冠潭水外服無啓民無是無非笑眯虎械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