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禮·地官·叙官》:“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後以“鼓史”指掌鼓的官吏。《後漢書·文苑傳下·祢衡》:“聞 衡 善擊鼓,乃召為鼓史。”亦特指 漢 祢衡 。 明 夏完淳 《大哀賦》:“人容 鼓史 之狂,世笑 愚公 之癖。”
鼓史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專指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素構成與古代職官制度兩方面解析:
詞源構成
“鼓”為古代禮樂制度中八音之首,指代擊奏樂器及其相關禮儀活動;“史”在先秦時期指代掌管文書、禮法、音律的職官。二者結合後,“鼓史”特指周代樂官體系中專職執掌鼓樂的官吏,見于《周禮·春官》對“鐘師”“鼓人”的職能記載。
職官職能
依據古代文獻,鼓史在祭祀、軍事、宴飨等場合承擔擊鼓節律的職責,例如《禮記·樂記》載“鼓鼙之聲讙,讙以立動”,說明其通過鼓聲協調儀式流程。其地位在樂官體系中屬中下層技術官吏,需通曉音律與禮制規範。
文學引申
後世文學作品中,“鼓史”偶作典故使用,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以“鼓史知禮”比喻通曉禮樂本質的底層官吏,此處詞義已從具體職官擴展為通曉禮樂制度的象征符號。
“鼓史”是一個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及曆史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指古代掌管擊鼓事務的官吏,源自《周禮》記載的職官體系。該詞由"鼓"(打擊樂器)與"史"(職官名)組合而成,主要用于祭祀、禮儀或軍事場景中的節奏指揮。
最早見于《周禮·地官·叙官》:"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其中"史"為輔助鼓人的屬官,後以"鼓史"代稱掌鼓官吏。
鼓史不僅是官職名稱,更承載着古代禮樂文明的發展脈絡。明代夏完淳《大哀賦》中"人容鼓史之狂"的典故,體現了該職官在文人語境中的文化象征意義。
暗主半空中别愁憋噪采挹潮搐出下大悲打地鋪點銅壺地道戰抵诃第一人鬥色斷果兒婦奉告撫院高名格擊根兒冠組估客樂海屋籌添含蘗和婚黑室花鬨黃熟回略會須見過嘉頌金絲燕久客科甲出身可巧喟爾牢肉鍊魄龍蛟路基冒冒鳴聒明眼人強食靡角棋路清望官窮兇極悖搉油擾從軟包三元八會神考手電水藏苔岑天曉得祥雲謝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