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散隱沒。《北史·孫紹傳》:“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忘亂。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詭名託養,散沒人間。”
散沒在漢語中屬于較為古雅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事物消散湮滅、不複存在。以下是詳細釋義及權威參考:
消散湮滅
指事物徹底消失或滅亡,強調不可逆轉的消亡狀态。
例證:
《後漢書·西羌傳》載羌族部落衰亡:“種類散沒,遺人無幾。” (指部族人口消散殆盡)
宋代李綱《論淮南屯田》述戰亂影響:“民力凋弊,田疇散沒。” (指耕地荒廢湮滅)
離散沉沒
側重人或物的分散沉淪,含被動消亡之意。
例證:
《晉書·慕容寶載記》記兵敗慘狀:“士卒散沒,十不存一。”
二字複合後強化“徹底消亡”的語義,屬同義複用結構。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常見于曆史、文學語境,描述文明、遺迹或抽象事物的湮滅:
如“古國文明散沒于黃沙”(指文明遺迹消失)
或“舊俗散沒于時代洪流”(指傳統習俗消亡)。
(注:古籍原文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詞典釋義來源為紙質權威辭書,暫未提供有效數字鍊接)
“散沒”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散沒”指分散隱沒,強調人或事物因分散而逐漸隱匿的狀态。該詞多見于古籍,如《北史·孫紹傳》中描述士兵和士人因戰亂或勞役逃離原籍,“散沒人間”。
在《北史·孫紹傳》中,原文寫道:“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忘亂。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詭名託養,散沒人間。” 這裡指士兵和百姓為逃避動蕩,改名換姓、分散隱匿于民間。
該詞多用于描述人群因戰亂、壓迫等主動隱匿的情景,具有曆史語境色彩,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部分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提到該詞有近義詞,但未具體列舉。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用法,可參考《北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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