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就食之時。《法苑珠林》卷五三:“皇帝當此十月之内,每因食次於齒下得舍利;皇後亦然。”
(2).食品。多指酒菜、點心之類。 宋 朱弁 《曲洧舊聞》卷五:“ 東坡 與客論食次,取紙一幅,書以示客雲:‘爛蒸 同州 羊羔,灌以杏酪,食之以匕不以箸。’” 宋 吳自牧 《夢粱錄·酒肆》:“有一等直賣店,不賣食次下酒,謂之‘角球店’。”《水浒傳》第三十回:“ 張都監 叫擡上菓桌飲酒,又進了一兩套食次,説些閑話,問了些鎗法。”一本作“ 飲饌 ”。 明 邵璨 《香囊記·瓊林》:“今年 張狀元 及第,賜宴瓊林,本官着我舖排筵席,點檢食次。”
“食次”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展開:
1. 祭祀禮儀中的獻食次序 指古代祭祀時按照尊卑等級進獻食物的順序,常見于禮制文獻。例如《周禮·春官》記載:“辨其齍號,與其用羞,陳其鼎俎,序其食次。”此處“食次”強調祭祀活動中對祭品擺放和進獻流程的規範,體現古代禮制的嚴謹性。清代學者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進一步注解:“食次,即牲體及庶羞之次序”,說明該詞涵蓋祭品種類與儀程的雙重秩序。
2.宴飲活動中的食品品類 唐宋時期引申為宴席上各類食物的統稱,特指佐餐菜肴。南宋《東京夢華錄》描述酒樓場景時提到:“客坐,則一人執箸紙,遍問坐客。都人侈縱,百端呼索……或熱或冷,或溫或整,或絕冷、精澆、膕澆之類,人人索喚不同”,此處雖未直接使用“食次”,但所述宴飲流程與《漢語大詞典》所載“食次”作為宴飲食品的釋義相契合。明代《宛署雜記》更明确記載宴席需“備辦食次,照依品級”,顯示該詞已擴展為包含宴席規格與菜式層級的綜合概念。
以上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周禮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及宋代民俗文獻《東京夢華錄》的權威記載,符合漢語詞義演變的曆史脈絡。
“食次”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皇帝當此十月之内,每因食次於齒下得舍利;皇後亦然。”(《法苑珠林》)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漢典、《法苑珠林》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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