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初宮廷宴享時,沿 隋 制奏九部樂。 貞觀 中,平 高昌 ,收其樂,合為十部樂。即:燕樂、清商、西涼、天竺、高麗、龜茲、安國、疏勒、康國、高昌。參閱《通典·樂六》、《新唐書·禮樂志十一》。
“十部樂”是唐代初期形成的宮廷宴樂體系,主要用于朝會大典和宴享活動,反映了當時多元文化的融合。以下是詳細解釋:
十部樂是唐太宗貞觀十六年(642年)在隋代“九部樂”基礎上,通過增加《高昌樂》形成的十種宮廷樂舞總稱。它彙集了南北朝至唐初中原傳統樂舞、西域及周邊民族的音樂元素,是唐代文化開放性的體現。
十部樂包括以下樂部(按地域分類):
十部樂不僅是音樂形式的集合,更是唐代“胡漢交融”的縮影,為後世坐部伎、立部伎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通典·樂六》《新唐書·禮樂志》等史料。
《十部樂》是指古代文獻中的十種不同類型的音樂樂器。它代表了中國古代音樂文化的一部分。
《十部樂》的拆分部首是“十”和“樂”,“十”是表示數字十,而“樂”是表示樂曲或樂器的意思。從筆畫來看,總共有8畫。
《十部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詩經》中,并在後來的文獻中得到延用。它描述了古代十種常見的音樂樂器。
《十部樂》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十部樂》的古時候漢字寫法為「十部樂」。
1. 古代宮廷音樂中的《十部樂》流傳至今,仍然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中演奏。
2. 《詩經》中記載了《十部樂》的名字和演奏方式。
十步笑百步、十全十美、十拿九穩
十種樂器
非樂器、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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