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十八埊獄 ”。即十八層地獄。《梁書·諸夷傳·扶南國》:“其後 西河 離石縣 有胡人 劉薩何 遇疾暴亡……經十日更蘇。說雲:‘有兩吏見録,向西北行,不測遠近,至十八地獄,隨報重輕,受諸楚毒。’” 唐 陳集原 《龍龛道場銘序》:“洪鐘一扣,響徹卅二,而石磬再鳴,還聞十八埊獄。” 宋 王逵 《蠡海集·鬼神》:“ 釋氏 有十八地獄之説,膾炙人口久矣,其義未詳。然 釋氏 有六根、六入、三毒之分,緣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因六入色、聲、香、味、觸、法,皆有三毒貪、嗔、癡之惡業,故三六共成十八之數也。”亦省稱“ 十八獄 ”。《冷眼觀》第二四回:“伏維大王,高聳金臀,宏宣寳屁,依稀有絲竹之音,彷彿若蘭麝之氣。直使九幽十八獄穢氣全消,還教三十六重天仁風遠繫。”
十八地獄是佛教術語,指衆生因生前所犯罪業而死後可能堕入的十八層酷刑地獄,用以懲戒惡行、警示世人。該概念源于古印度佛教宇宙觀,後隨佛經漢譯融入漢語文化,成為描述極端苦難的隱喻性詞彙。
據《漢語大詞典》(第7卷)釋義,“十八地獄”指“佛教謂惡業報應之處”,強調其作為宗教性懲戒場所的屬性。唐代佛經《長阿含經·世記經》最早系統記載十八地獄之名,包括“镬湯”“寒冰”“刀山”等,每層對應不同刑罰。
按佛教典籍《正法念處經》所述,十八地獄按受苦程度遞增分層,例如:
……(其他層地獄依罪業細分刑罰)。
佛教以此宣揚“因果報應”,如《地藏菩薩本願經》強調“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警示世人止惡修善。
明清小說(如《西遊記》《聊齋志異》)常以“堕十八層地獄”形容極罰,深化其漢語文化意象。
當代漢語中,“十八層地獄”喻指“極度痛苦的境地”,如“生活陷入十八層地獄”,脫離宗教語境轉為修辭表達。
十八地獄體系載于《長阿含經》《立世阿毗昙論》等,由古印度經西域傳入中土,唐代道世《法苑珠林》詳釋其名目。
東漢安世高譯《佛說十八泥犁經》首現“十八地獄”漢譯名,“泥犁”為梵語“地獄”(Niraya)音譯,後漸被意譯替代。
來源說明:
“十八地獄”是中國宗教文化中關于死後世界的核心概念,主要源自佛教,後與道教及民間信仰融合。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佛教經典《佛說十八泥犁經》最早系統描述十八地獄(又稱“十八泥犁”),東漢時期隨佛經翻譯傳入中國。道教吸收後,将其解釋為“八寒八熱+遊增+孤獨地獄”的組合,強調“層”指時間與刑罰差異,而非空間上下。
如需了解完整十八層名稱及對應刑罰,可參考《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或道教《玉曆寶鈔》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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