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裁;懲辦。《新唐書·裴寬傳》:“時 北平軍 使 烏承恩 ,虜酋也,與中人通,數冒賄, 寬 以法繩治。” 明 張居正 《答藩伯徐中台書》:“今内官勳臣,小有違犯,動被繩治。”
“繩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需注意,部分網頁(如)将“繩治”解釋為“以法律治國”,但此說法未見于高權威古籍或詞典,可能為現代引申義,建議以“制裁、懲辦”為核心釋義。
繩治(shéng zhì)是一個漢字詞語,主要指用繩子來修理或束縛。它具有維系、連接、固定的含義。
繩(纟+乚),包含了纟(纟針)部首和乚(廠)偏旁,總共有十三個筆畫;治(水+台+一),包含了水(氵)部首、台(丶+口)部首和一,總共有八個筆畫。
繩治的來源較為晚期,出現在《康熙字典》中,屬于較為新的漢字。繁體字“繩治”即為繩治的繁體寫法,繁體字的筆畫相對複雜,也有十三個筆畫。
在古時候,繩治的寫法有所不同。通常用于《說文解字》、《康熙字典》等古代書中,字形更為古樸,書寫時常用篆書或隸書字體。古時候的繩治寫作“繩治”。
1. 他用精巧的繩治把木樁固定在地面上。
2. 醫生使用繩治将骨折的手臂夾緊,以便固定傷口。
組詞中常常會出現繩治,例如:
- 繩治癖(shéng zhì pǐ):指對拴、綁、系繩子等活動有特别愛好和追求的人。
- 外傷繩治法(wài shāng shéng zhì fǎ):指一種外用物理治療手段,通過協助運用繩索固定受傷部位,達到固定、支撐和壓迫的目的。
近義詞:
- 綁縛(bǎng fù):指用繩子、帶子等束縛緊或打結固定。
- 束縛(shù fù):指用繩子、鐵鍊等拴住、捆縛或囚禁。
反義詞:
- 釋放(shì fàng):指解開繩子、解開束縛等使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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