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sent a gift;make a present of] 饋贈
饋贈。《史記·孝武本紀》:“人聞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饋遺之,常餘金錢帛衣食。”《南史·蕭洽傳》:“ 洽 清身率職,饋遺一無所受,妻子不免飢寒。”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一:“到官之日,除弊政,絶饋遺。”
餽遺:贈與。餽,通“ 饋 ”。《史記·呂不韋列傳》:“ 安國君 及夫人因厚餽遺 子楚 ,而請 呂不韋 傅之。” 宋 袁褧 《楓窗小牍》卷上:“舉朝文武閹寺,皆有餽遺。”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嫦娥》:“向慕之,每以餽遺階進。”
“饋遺”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kuì wèi(或kuì yí),其核心含義為贈送財物,常見于古代文獻和正式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
指以財物贈與他人,通常帶有禮節性、尊敬或示好的意圖。例如《史記·孝武本紀》提到“人聞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饋遺之”,即人們因相信對方有特殊能力而贈送財物。
構成解析
古代文獻中,“饋遺”既反映禮尚往來的傳統,也揭露官場腐敗。例如清代上谕多次禁止官員“交際饋遺”,強調廉政。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讨論,日常使用較少。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不同朝代用法,可參考《史記》《南史》等史書原文。
饋遺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送給、獻給、贈送。它通常用來形容将禮物或物品送給他人,表達對他人的關懷和祝福。
饋遺的部首是食(饣),由左邊的饣和右邊的遺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5筆。
饋遺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禮儀文化。在古代,人們常常以饋送貴重的禮物來表達對長輩、朋友或上級的尊敬和感激。而“遺”則表示贈予、留下。饋遺兩字合在一起,強調了送禮物的意思。
繁體字是「賜遺」。
在古代,饋遺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饋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饋」,遺字的寫法是「遺」。饋遺這個詞的古代寫法更加簡練,但其意義與現代相同。
1. 祝賀新婚夫婦,我特意準備了一份饋遺。
2. 他對我這次的表演給予了很高的評價,我想送他一些饋遺以示感激。
1. 饋贈(送禮)
2. 遺物(留下的物品)
3. 饋貧(給貧困的人提供幫助)
近義詞:贈與、饋贈、獻上
反義詞:索取、獲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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