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的品類。 南朝 梁 沉約 《均聖論》:“四者犯人,人為含靈之首;一者害獸,獸為生品之末。”
生品在漢語中屬于複合詞,由“生”與“品”兩個語素構成,需結合其本義及專業語境理解:
指未經加工、原始的狀态。《說文解字》釋為“進也,象艸木生出土上”,引申為天然、未成熟或未處理之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原指物品的類别或等級,《廣韻》載“品,類也”,後泛指事物(《漢語大詞典》)。
直譯為“未經加工的原始物品”,但現代漢語中較少獨立使用,需依賴具體領域定義其内涵。
在中藥炮制學中,“生品”具有明确術語定義:
指中藥材采收後,未經炮制或僅經淨制處理的原始形态(《中國藥典》2020年版通則0213)。
- 核心特征:保留天然性質,如生半夏、生附子等。
- 對比概念:與“炮制品”(如制半夏、鹽附子)相對,體現藥性與毒性的差異(《中華本草》)。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明确區分生品與炮制品的質量标準及臨床應用(國家藥典委員會官網)。
明代《本草綱目》在藥材條目下常标注“生用”與“制用”之别,如“生地黃”與“熟地黃”(人民衛生出版社影印本)。
《中藥大辭典》将“生品”列為炮制學術語,強調其“藥效較強但毒性可能較高”的特性(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
參考資料:
“生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生品”最初指生物的品類,強調生物在自然界的分類層級。例如南朝梁沈約在《均聖論》中提到:“獸為生品之末”,将人類與獸類置于不同等級。
當代語境中,“生品”更多用于描述新興領域的産品或作品,例如:
該詞適用于強調創新性、獨特性或階段性分類的語境,例如産品發布會、藝術評論或學術分類讨論。
在古籍中,“生品”與“含靈”(指人類)形成對比,體現古代對生物等級的認知;現代則通過“生”的“新鮮”屬性,擴展至商業和創新領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現代應用案例,可參考《均聖論》及相關行業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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