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韶》樂和《武》樂。亦泛指高雅的古樂。《論語·八佾》:“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朱熹 集注:“《韶》, 舜 樂;《武》, 武王 樂。” 漢 王充 《論衡·自紀》:“閭巷之樂,不用《韶》《武》。”《晉書·忠義傳論》:“蘭桂異質而齊芳,《韶》《武》殊音而并美。”
(2).見“ 韶舞 ”。
韶武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需從單字本義、曆史淵源及文化象征三個層面解析:
韶
本義指上古聖王舜時期的宮廷雅樂。《說文解字》釋為“虞舜樂也”,《論語·述而》載孔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可見其藝術感染力。後引申為美好、高雅之意(如“韶光”“韶華”)。
來源:《說文解字》《論語·述而》
武
原指周武王時期的樂舞《大武》。《禮記·樂記》記載其“象成伐纣”,以恢弘戰舞歌頌武王功績,後泛指雄壯之樂或軍事功業。
來源:《禮記·樂記》
“韶武”作為合成詞,特指古代禮樂制度中兩種典範性樂舞的并稱:
二者合稱,體現儒家“禮樂相濟”的思想,如《周禮·春官》将“六樂”(含《雲門》《大韶》《大武》)作為國家祭祀儀典的核心。
來源:《周禮·春官》
禮樂文明的典範
朱熹《詩集傳》稱韶武“盡善盡美”,《樂記》更強調其“和民聲”“安邦國”的社會功能,成為後世禮樂體系的最高标準。
來源:朱熹《詩集傳》、《禮記·樂記》
雅正藝術的代稱
明清文獻常以“韶武”泛指正統音樂或高雅藝術。如《明史·樂志》論及宮廷樂制時,強調“韶武之音,不可廢也”。
來源:《明史·樂志》
政治隱喻
古代文賦中借“韶武”暗喻王道與霸術的結合,如王夫之《讀通鑒論》以“韶武并奏”喻指仁政與武備的平衡。
來源:王夫之《讀通鑒論》
現代漢語中,“韶武”多用于曆史文化語境,如:
其古雅特質使其成為中華禮樂文化的标志性符號。
“韶武”一詞的含義可從兩個層面理解,具體如下:
本義
指《韶》樂和《武》樂兩種古代雅樂。
延伸用法
部分文獻中,“韶武”與“韶舞”相通,可能涉及樂舞結合的形式。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語·八佾》或朱熹集注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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