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論,通“ 掄 ”。《逸周書·皇門》:“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
“論擇”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ùn zé,其核心含義為選擇,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論”通假為“掄”,意為挑選;“擇”即選擇,合指經過評議後的挑選行為。
例如《逸周書·皇門》中的用例:“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于王所”,即強調通過評議選拔賢能。
延伸理解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對事物進行評議、比較後再選擇”,強調決策前的思考過程,但此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逸周書》原文。
《論擇》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對待選擇的論述或讨論。它由“論”和“擇”兩個字組成。以下将逐一介紹這兩個字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一些相關詞語。
“論”字由“言”和“侖”兩個部首組成,共有6個筆畫。部首“言”表示與言語相關,表示語言、言論等;部首“侖”表示關系,表示論述、揣摩等。
“擇”字由“手”和“責”兩個部首組成,共有8個筆畫。部首“手”表示與手相關,表示動作、選擇等;部首“責”表示關系,表示責任、擇取等。
《論擇》這個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儒家經典文獻《論語》。在《論語》中,孔子提出了許多關于人生選擇、道德行為等方面的觀點,而“擇”字則代表了在衆多選擇中作出抉擇的重要意義。
繁體字“論擇”保留了原始漢字的形狀,并使用了更多的筆劃,以增加字的書寫複雜度和裝飾效果。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漢字的形狀和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對于漢字“論”,其古代寫法為“侖”,并使用了不同的結構和筆畫順序。對于漢字“擇”,其古代寫法為“擇”,也有細微的結構和筆畫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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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詞:選擇、擇優、擇日、擇師、擇業、擇偶。
近義詞:選取、挑選、取舍、甄選、選擇。
反義詞:固執、武斷、不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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