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哨官。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二:“營官有親兵,有什長。其親兵分六隊,每隊設什長一名,率親兵十名,夥勇一名,計六隊,凡七十二人。哨官有哨長一名,有護長五名,其外有什長,有正勇,有夥勇。”
“哨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指軍隊中負責指揮哨卒的長官,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巡邏、警戒任務等。在清代文獻中明确記載為“哨官”,屬于基層軍事職務。
如需查看更多曆史文獻或現代用例,可參考《郎潛紀聞》或相關軍事資料。
哨長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戰時中軍隊中負責指揮、管理哨崗的軍官或士兵。他們負責巡視、警戒和保衛邊防,确保安全。
哨長的拆分部首是口,并且它是由6個筆畫組成的。
哨是指邊境警戒的一種軍事設施,長是指負責管理和指揮的人,兩者結合形成了哨長這個詞語。
哨長在繁體字中寫作“哨長”,拆分部首和筆畫保持不變。
在古代,哨長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部分古籍中可能會使用古體字或者有些許差異。
1. 他是一名職責認真、勤奮負責的哨長。
2. 哨長宣布全體靜默,整個哨崗陷入了寂靜。
1. 哨兵:負責警戒、巡查的軍人。
2. 哨卡:設立在邊境或重要地區用于警戒的卡點。
1. 崗長:指在崗位上負責管理、指揮的人。
2. 巡長:指負責巡邏工作、管理巡邏隊伍的人員。
士兵:指作為軍隊中最低級别的戰鬥人員,執行作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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