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中葉以後各地鑒定寶銀的機構。銀爐所制寶銀,須經公估局鑒定,于寶銀面加批重量成色,才能在當地流通。外地流入寶銀,仍須改鑄重估。 北京 設有官辦公估局, 上海 、 漢口 、 天津 等地的都是私人開設,收入全靠批費。1933年廢兩改元後停業。
關于“公估局”的詳細解釋如下:
公估局是清代中後期出現的專業金融機構,主要負責鑒定銀兩(寶銀)的重量、成色及價值,确保其在流通中的可靠性。其名稱中的“公估”體現了公正評估的職能屬性。
在當代語境中,“公估局”一詞偶爾被借喻為具備公正評估能力的機構或個人,例如藝術品鑒定、資産評估等領域,但此用法非曆史原義。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公估局的具體鑒定流程或地域差異,可參考、3、7的原始内容。
公估局一詞由“公”、“估”和“局”組成。它是一個名詞,指的是一個依法設立的、由政府或相關部門管理的機構,主要從事各種評估或估值工作。
“公估局”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公”,即從“八”字旁開始;”估“是從“人”字旁開始;”局“是從“屍”字底部開始。其中,“公”字的筆畫數為4畫,“估”字的筆畫數為6畫,“局”字的筆畫數為7畫。
“公估局”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我國古代,當時的國家機構中就設有一些類似的評估或估值機構。這些機構的設立是為了統一評估和估值标準,确保公正和準确的評估結果。
在繁體字中,公估局的寫法為「公評局」。
根據古代漢字的演變和使用情況,公估局在古代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它仍然是由“公”、“估”和“局”這三個字組成。
1. 這家公估局的評估報告非常專業,我們可以信任他們的結果。
2. 公估局負責評估房屋的價值,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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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估價機構、鑒證機構
私估局、瞞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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