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irty years of age when a man should stand on his own feet;be able to establish oneself at thirty] 人在三十歲左右有所成就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論語·為政》
《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後以“三十而立”謂人在三十歲前後有所成就。 陸繼宗 《三十而立》:“他們都是在二十幾歲作出貢獻,三十開外就榮獲諾貝爾獎金,真可謂三十而立。”
“三十而立”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極具代表性的年齡觀念,其核心内涵源于儒家經典《論語·為政》。孔子在回顧自身成長曆程時提出:“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中華書局《論語譯注》)。此處的“立”,并非單指經濟獨立或成家立業,而是強調個體在人格修養、社會責任與人生方向上的成熟與确立。
從漢語語義分析,“立”在古漢語中本義為站立,《說文解字》釋為“住也”,引申為“建樹、成就”。在“三十而立”的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包含三重維度: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樓宇烈在《中華傳統文化核心讀本》中闡釋:孔子所言“立”,本質是“禮”的内化——通過三十年的學習實踐,将社會規範轉化為内在修養,達到“克己複禮為仁”的境界(北京大學出版社)。這種修養使個體在複雜社會關系中保持定力,如《禮記·曲禮》所謂“行修言道,禮之質也”。
當代語境下,“三十而立”被賦予新内涵。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為:“指人在三十歲前後有所成就”,既承襲傳統中對心智成熟的期許,也包含現代職業發展要求。但需注意避免功利化解讀,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陳來在《儒學通诠》中警示:若剝離道德維度,“立”便淪為物質标尺,背離儒家“修身以立人”的本義(三聯書店)。
主要參考來源:
“三十而立”出自《論語·為政》,原指孔子對自身三十歲時人生狀态的總結,後演變為對人生階段的普遍描述。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現代語境中,“三十而立”通常包含多重内涵:
該成語既包含傳統文化中對精神成熟的追求,也融合了現代社會對物質基礎的要求,其核心在于強調人在三十歲左右應實現從青年到成年的全面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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