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書·王泰傳》:“年數歲時,祖母集諸孫姪,散棗栗於牀上,羣兒皆競之, 泰 獨不取。問其故,對曰:‘不取,自當得賜。’由是中表異之。”《後漢書·孔融傳》“ 融 幼有異才” 李賢 注引《孔融家傳》:“年四歲時,每與諸兄共食梨, 融 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後遂以“讓棗推梨”形容兄弟之間謙讓、友愛。《梁書·武陵王紀傳》:“兄肥弟瘦,無復相代之期;讓棗推梨,長罷歡愉之日。”
“讓棗推梨”是一個漢語成語,用于形容兄弟之間的謙讓與友愛,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家庭和睦、長幼有序的美德。以下為詳細解析:
讓棗——王泰的故事(南朝·《梁書·王泰傳》)
王泰幼時,祖母将棗子散于床上讓孫輩争搶,唯獨王泰不參與,說道:“不取,自當得賜。” 此舉展現出超乎年齡的克制與謙讓。
推梨——孔融的故事(東漢·《後漢書·孔融傳》)
孔融四歲時與兄長分梨,主動選擇最小的,并解釋:“我小兒,法當取小者。” 這一行為成為儒家“悌道”的典範。
在當代社會,“讓棗推梨”不僅適用于家庭關系,也可延伸至人際交往中的禮讓與包容。正如孔融四歲讓梨與成人搶座現象的對比,這一成語提醒人們重拾傳統美德,以謙和之心處理紛争。
【詞義】“讓棗推梨”是一個成語,意為讓雜亂的事情相互推诿,不願承擔責任。
【拆分部首和筆畫】“讓棗推梨”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讓(讨)字的“讠”部,棗(林)字的“木”部,推(草木頭)字的“扌”部,梨(果)字的“木”部。
【來源】“讓棗推梨”最早出現在明代吳中子弟學校的《百拙齋編教詩》中,後來成為流傳下來的成語。
【繁體】繁體字的“讓棗推梨”和簡體字的“讓棗推梨”意思相同,隻是書寫形式不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據研究,古時候寫“梨”字時,有時會将“果”字的“廠”部改為“麗”部,即:“讓棗推漓”,但這種寫法逐漸被淘汰。
【例句】他們在讨論問題時總是互相推诿,就像是在讓棗推梨。
【組詞】詞語“讓棗推梨”本身已經是一個固定搭配,沒有較常見的組詞用法。
【近義詞】與“讓棗推梨”意思相近的成語有“相互推卸責任”、“各懷鬼胎”等。
【反義詞】與“讓棗推梨”意思相反的成語有“勇往直前”、“不推诿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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