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垂示法則。《書·蔡仲之命》:“爾乃邁迹自身,克勤無怠,以垂憲乃後。”《晉書·後妃傳序》:“是以哲王垂憲,尤重造舟之禮。” 明 宋濂 《使南稿序》:“固當著之史牒,垂憲萬世。”
“垂憲”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uí xiàn,其核心含義為垂示法則,即通過确立規範或典範供後世遵循。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核心含義
指通過言行、制度等為後世樹立典範或規範,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強調對後代的指導意義。
古代典籍
後世引用
明代宋濂在《使南稿序》中寫道:“固當著之史牒,垂憲萬世。”
(強調将功績載入史冊,為萬世立則)。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來源的考據,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尚書》等典籍。
《垂憲》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拆分部首是“土”和“立”,總共有11個筆畫。這個詞的意思是“降低至下位”,是指君主或統治者棄位,或權力下放給其他人,以緻他們排位低于原本的地位。
《垂憲》這個詞源于古代中國儒家思想中的政治理念。它出自《左傳·定公十五年》這篇古代的曆史記載,用來描述君主的位分變動。在繁體字中,垂憲的寫法是「垂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垂憲的字形與現在有所不同。它的寫法是「垂㐌」,使用了古代的字形「㐌」來代替現在的「憲」字。古代字形的變遷是漢字演變的一個重要方面。
1. 君主垂憲,将政權讓給年輕的王子。
2. 在這個國家,君主一旦垂憲,就會成為太上皇。
1. 垂世憲法: 指君主垂憲所制定或者參與制定的憲法。
2. 垂簾聽政: 指君主或皇後坐下,聽取大臣的政治建議。
近義詞:讓權、下放權力
反義詞:掌握權力、集中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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