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代 官爵的第七級,賜國侯伯。《周禮·春官·大宗伯》:“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壹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賜則,六命賜官,七命賜國。” 鄭玄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 鄭司農 雲:‘出就侯伯之國。’” 賈公彥 疏:“此 後鄭 先鄭 所雲,皆據典命而言。以其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即七命,是侯伯之國者也。”
(2).借指封疆大吏。《明史·蔡子英傳》:“自惟身本韋布,智識淺陋,過蒙主将知薦,仕至七命,躍馬食肉十有五年,愧無尺寸以報國士之遇。”
(3).猶言七名。《史記·天官書》:“兔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欃、安周星、細爽、能星、鉤星。” 司馬貞 索隱:“謂星凡有七名。命者,名也。”
七命是古代中國禮制中的特定等級稱謂,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官爵等級
指周代官爵的第七等級,屬于“九命”制度中的高階地位。《周禮·春官·大宗伯》明确記載:“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七命賜國。” 即七命諸侯可獲賜封地,擁有獨立治權,地位僅次于“八命”“九命”的王者之卿。此制體現了周代分封體系下的嚴格等級劃分。
尊榮象征
引申為極高的榮譽或身份象征。古代文獻中常用“七命”代指位高權重者,如《禮記·王制》載諸侯“三命不齒,七命賜國”,強調其超越常禮的特權。唐代後,“七命”亦見于詩文,如柳宗元《祭呂衡州文》中“秩逾九列,勳超七命”,借古制喻顯赫功勳。
文獻依據:
注:現代漢語中“七命”已非常用詞,其釋義需依托古代禮制文獻。以上解讀綜合了字義本源、制度背景及曆史語用演變。
“七命”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進行解讀。以下為綜合各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周代官爵等級
“七命”是周代官爵制度的第七級,特指侯伯級别的封賞。根據《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周代以“九命”劃分官爵,七命對應的封賞為“賜國”,即授予諸侯國領地。例如《明史》用“七命”代指封疆大吏,體現其地位之顯赫。
天文星宿别稱
《史記·天官書》中記載,“七命”指代辰星的七個名稱,包括小正、天欃等,此處“命”通“名”。這種用法屬于古代天文術語的特定表達。
引申含義争議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4)提到“七命”與命理相關,指七十年運勢,但此類解釋未見于經典文獻,可能是民間衍生或現代附會,需謹慎對待。此外,提到的“七條命”形容極度危險,屬于成語化用法,多見于口語語境。
建議:研究古代文獻時,應以第一、二類解釋為主;涉及民俗或現代網絡用語時,需注意語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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