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圓桶狀的鞭套。《元史·輿服志二》:“鞭桶,制以紫絁表,白絹裡,皮緣兩末。”
鞭桶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曆史語用分析。《漢語大詞典》中未直接收錄該詞,但可通過構詞法拆解釋義:“鞭”指古代刑具或驅趕牲畜的工具,《說文解字》釋為“驅馬杖也”;“桶”為圓筒形容器,《廣韻》作“木器,受十六升”。二者組合可推測指代專門存放鞭具的筒狀器物。
該詞在《中國民俗器物大辭典》中有實物記載,描述為明清時期馬具配件,多用竹木制成,高約二尺,直徑六寸,表面常雕刻吉祥紋樣,兼具實用與裝飾功能。北方遊牧民族中曾廣泛使用此類器具存放馬鞭。
現代方言調查顯示,晉語區仍保留“鞭桶”的活态用法。據《山西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2015)記錄,忻州方言中該詞特指農家懸挂于屋檐下的長筒形柳編器具,除收納馬鞭外,亦作晾曬草藥之用,反映農耕文化的器物多功能性特征。
“鞭桶”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但需注意不同來源的釋義存在差異:
一、主流釋義(實物器具) 指古代存放鞭子的圓筒形套具,常見于《元史·輿服志二》記載:
二、存疑釋義(成語) 個别來源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受嚴厲責罰”,但該說法未見于權威詞典或曆史文獻,可能與“鞭笞”“鞭撻”等詞混淆,建議謹慎采信。
補充說明
建議需要學術引用時,優先參考《元史》原始記載或權威曆史詞典。
白區百世流芳班籍輩起熛炭冰壸秋月不以人廢言襯履呆如木雞蕩墜隥道釣鳌客貂蟟愕然輀翣風後趕旱汩惑詭計多端核燃料賀善賀問忽荒夥犯節士進帆警抑盡人矜飾寖疎濟涉糾彈絶代峻辭欬謦科目儒瀾波兩足尊滿肚皮莽草蠻靴冒失匹鄭輕獧穹嵌人柳日刻帤穢埽史上白上請收買爍爚隨腳塘埭完實危峻蝦虹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