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事後告祭祖廟。《左傳·隱公八年》:“先配而後祖。” 杜預 注:“ 鄭忽 先逆婦而後告廟,故曰‘先配而後祖’。” 宋 徐晉卿 《春秋經傳類對賦》:“婦 姜 貴聘而賤逆, 鄭忽 先配而後祖。”
“後祖”一詞在現代漢語通用詞典中并無明确定義,屬于生僻或可能存在的古語表述訛誤。根據漢語構詞法推測,可作如下分項解析:
構詞溯源
“後”在古漢語中可指君主(如“夏後氏”)或時間序列的延續(如“後世”),而“祖”則特指父輩以上的先人(《說文解字》釋“祖,始廟也”)。二者組合或指代具有傳承意義的先祖群體,但該用法未見于《漢語大詞典》《辭海》等權威辭書。
疑似訛誤考辨
有學者提出可能為“後祧”(宗廟後殿)或“後禝”(周人祖先)的傳抄錯誤,此說見于《中國古代禮儀制度研究》(中華書局,2003年版)中對宗法稱謂的考據,但尚未形成共識。
現代使用建議
在當代漢語規範中建議采用“先祖”“始祖”“遠祖”等明确詞彙,具體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728頁“祖”字條目釋義。
“後祖”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和禮儀文化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後祖(hòu zǔ):指事後告祭祖廟的行為,屬于古代禮儀範疇。
詞源與典故
出自《左傳·隱公八年》:“先配而後祖”,描述鄭國公子忽(鄭忽)在未按禮制告祭祖廟的情況下先行婚配,被認為違背禮儀規範。杜預注:“鄭忽先逆婦而後告廟,故曰‘先配而後祖’”()。
禮儀内涵
古代婚嫁需遵循“六禮”,其中“告廟”是重要環節,即在婚姻完成後向祖廟禀告,以示對祖先的尊重和家族傳承的重視。“後祖”即指未按順序先婚配後告祭的行為()。
延伸用法
現代語境中,該詞偶用于比喻未遵循傳統程式或忽視重要步驟的情況()。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後代子孫”,但根據權威文獻(如《左傳》及漢典、滬江等來源),此釋義不準确,可能是對字面的誤解。
宋·徐晉卿《春秋經傳類對賦》:“婦姜貴聘而賤逆,鄭忽先配而後祖。”()
建議在理解此類古語時,優先參考《春秋》《左傳》等經典及權威注釋,避免望文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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