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指丢棄農桑從事工商等其他事業。《漢書·食貨志下》:“民心動搖,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姦邪不可禁。”《舊唐書·韋湊傳》:“ 三輔 農人,趨目前之利,捨農受雇,棄本逐末。” 清 顧炎武 《錢糧論》上:“ 吳 徐知誥 從 宋齊丘 之言,以為錢非耕桑所得,使民輸錢,是教之棄本逐末也。”
(2).亦作“ 棄本求末 ”。謂舍棄事物的根本而追求末節。《魏書·敬宗紀》:“又 元天穆 宗室末屬……不能竭其忠誠以奉家國,乃復棄本逐末,背同即異,為之謀主,成彼禍心。”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兩監》:“爾後物态澆漓,稔于世祿,以京兆為榮美,同華為利市,莫不去實務華,棄本逐末。” 清 恽敬 《答鄧鹿耕書》之二:“惟小人棄本求末,不務脩德,止求吉葬。”
“棄本逐末”是一個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原指古代社會放棄農業(本)而追逐工商業(末),如《漢書·食貨志》提到“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揭示了重商輕農的危害性。現代引申為舍棄事物的根本,隻追求細枝末節,比喻做事主次不分。
多用于批評政策、決策或個人行為中忽視核心問題、追求表面細節的情況,如學術研究過度關注形式而忽略本質,或企業忽視産品質量而專注營銷包裝等。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漢書》《舊唐書》等文獻。
棄本逐末是一個成語,意為放棄根本去追求表面的東西。它由兩個部分組成:棄本和逐末。
棄本中的部首分别是弓和本,其中弓是表示彎曲的工具,象征着放棄;本表示根本或本質。該詞的筆畫數是9畫。
逐末中的部首分别是辶和未,其中辶是表示轍迹的部首,指代行走;未表示未來或未完成的事物。該詞的筆畫數為11畫。
成語“棄本逐末”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左傳·哀公六年》中的一段記載:“舜曰:‘去殷之本,踐夏之階。’”後來演變為“棄本”,後半部分則取自《漢書·律曆志》中的“去未而就已,勿以驕百二十士”。後來兩個片語合并成為成語“棄本逐末”。
在繁體中寫作棄本逐末。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成語“棄本逐末”的寫法有所不同。依據《康熙字典》的記載,棄本寫作“廨本”,逐末寫作“辵未”。這與現代的寫法有一些差異。
一些例句:
1. 他為了追求物質享受,竟然棄本逐末,丢掉了自己最重要的事業。
2. 這位年輕人總是拘泥于眼前的利益,不顧及長遠發展,實在是棄本逐末。
3. 在企業管理中,不要隻顧眼前的利益,要注重持續發展,切勿棄本逐末。
其他相關詞彙:
組詞:棄舊迎新、忍辱負重、舍本逐末
近義詞:舍本逐末、忽本忽末
反義詞:守正不邪、循規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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