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産糧食。 唐 韓愈 《送石處士序》:“方今寇聚於 恒 ,師環其疆,農不耕收,財粟殫亡。”
財粟是古漢語複合詞,由“財”與“粟”二字組合而成,專指國家或私人儲備的糧食與財物,是古代經濟生活中重要的物資基礎。以下從權威辭書角度分層解析:
財(財)
《說文解字》釋為“人所寶也”,本義指一切有價值的物資,如金錢、布帛、田産等。
典籍例證:
《禮記·坊記》雲“先財而後禮”,鄭玄注:“財,币帛也。”
粟
《說文解字》稱“嘉谷實也”,特指未去殼的小米,後泛稱糧食。
典籍例證:
《孟子·梁惠王上》“河内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内”,粟即指赈災糧儲。
“財粟”為并列結構,強調糧食與財貨的統稱,常見于描述國家戰略儲備或民生經濟。
權威辭書定義:
“財貨與糧食。《韓非子·顯學》‘征賦錢粟,以實倉庫’即言財粟之征。”
“財物和糧食。古時常指國家儲備物資。”
《管子·治國》:“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財粟足則驕心生。” 強調財粟為國力根基。
《史記·平準書》:“漢興七十餘年之間,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 財粟充盈方能支撐戰事。
“倉廪”(糧倉)、“府庫”(財物庫)側重存儲場所;“賦稅”(征收來源)側重獲取途徑。
古代“重農抑商”思想下,“財粟”象征以農為本的治國理念,如賈誼《論積貯疏》稱“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
參考資料:
“財粟”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ái sù,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財粟”是古代漢語中表示財産與糧食的複合詞,常見于描述經濟資源或社會狀況的文本。如需進一步了解其用法,可參考韓愈的《送石處士序》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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