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譴責告戒。《後漢書·馬防傳》:“ 防 又多牧馬畜,賦斂 羌胡 ,帝不喜之,數加譴勑,所以禁遏甚備。”《後漢書·五行志一》:“上以後故,但譴勑之,不治其罪。”
“譴勑”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譴”與“勑”兩部分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譴”本義為責備、責罰,如《說文解字》釋“譴,谪問也”,引申為官員因過失被降職或申斥;而“勑”通“敕”,指帝王自上而下的诏令或告誡,如《廣雅》注“勑,書也”,含權威性指令之義。兩字連用,在古籍中多指帝王對臣屬的正式責備或通過诏令進行警示,如《後漢書·周舉傳》載“譴勑不遵,必有嚴咎”,強調以文書形式下達的責罰。
該詞屬古漢語用法,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時仍需考據其語境。權威性解析可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及《說文解字注》,兩書對二字源流及複合詞用例均有詳細訓诂。
“譴勑”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組合後,“譴勑”表示譴責并告誡,多用于對錯誤行為的嚴厲批評與警示。例如《後漢書·馬防傳》中“數加譴勑”,即皇帝多次譴責并告誡臣子(、)。
若需進一步探讨古漢語詞彙的演變或具體例句,可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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