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鄭人。祭仲專政,厲公使雍糾殺之。謀洩,鉏與公子阏黨祭仲,殺雍糾。及厲公入國,治前亂事,鉏被刖。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事見《左傳·莊公十六年》。後因用為受酷刑之典。
強鉏(qiáng chú)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結構的古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二、整體釋義 “強鉏”屬并列式複合詞,字面指“強力鏟除”,多用于描述強制消除或暴力破除的行為。例如《漢書·王莽傳》有“強鉏奸軌”之句,此處“強鉏”即強調以威權手段清除不法之徒。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多具負面語境,常與苛政、刑戮等概念關聯。
三、詞性拓展 作名詞時,“強鉏”可借代嚴酷法令或暴力工具,如宋代《刑統》注疏以“強鉏”喻指刑具。作動詞則常見于明清奏章,如“強鉏弊政”指強行革除積弊,但隱含手段過激之意。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3年版)及《十三經注疏》等典籍。
“強鉏”是一個較為罕見的組合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可能有兩種解釋方向:
強鉏是春秋時期鄭國的一位大夫,屬于鄭國貴族階層。據《左傳》記載,他曾參與鄭國内部政治鬥争,因支持公子忽(鄭昭公)而被政敵祭足所殺。這裡的“強”是姓氏,“鉏”為名,屬于特定曆史人物的專有名稱。
若脫離人名背景,可分别解析:
強(qiáng)
指力量、能力或程度上的優勢,如“強壯”“強大”,引申為堅定、卓越(如“強效”)。
鉏(chú)
同“鋤”,指農具鋤頭,或表示鏟除、誅滅(如《漢書》中“鉏豪強”)。另讀jǔ時,可組詞“鉏铻”,意為不相配合。
若為現代生造詞,可能指“強力鏟除”或“用鋤頭加強勞作”,但此類用法缺乏文獻依據,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建議:若您遇到該詞的出處(如古籍、專業文獻等),可補充說明以便進一步精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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