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分的意思、破分的詳細解釋
破分的解釋
宋 制,州縣催征財賦官物達九分(九成)以上,謂之“破分”。諸司不再催辦,戶部亦不再問。 宋 朱熹 《戊申封事》:“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
破例;破格。《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 崔寧 謝了恩,尋一塊一般的玉,碾一個鈴兒,接住了,禦前交納。破分請給養了 崔寧 ,令隻在行在居住。”
詞語分解
- 破的解釋 破 ò 碎,不完整:碗打破。破滅。破舊。破敗。破落。破陋。破顔(轉為笑容)。破綻(衣服裂開,指事情或說話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破。 分裂:破裂。破讀(同一個字形因意義不同而有兩個以上讀音,把習慣上通常
- 分的解釋 分 ē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範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由整體中取出或産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由機構内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俷 )。 散,離:分裂。分離。分别。
專業解析
“破分”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和方言用法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主要指向兩個方面:
-
剖分;分開:
- 這是“破分”最基礎的字面意思。“破”有“分開、剖開”之意,“分”即“分割”。合起來表示将整體分割成部分。
- 例證: 在古籍中可見此用法,意指物理上的分割或抽象上的劃分。例如,朱熹在讨論宋代財政制度時提到地方稅收的分配方式(詳見下文引申義),其詞源也基于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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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財政術語 - 破例分配(特指地方截留部分稅收):
- 這是“破分”在曆史文獻中,尤其是在宋代經濟史語境下最重要的含義。
- 具體指: 宋代規定,地方州縣征收的賦稅錢物,在達到額定征收數額的十分之九(九分)以上時,即可稱為“破分”。達到“破分”後,剩餘的部分(即未達到十成的部分),地方官府可以不再上繳中央,而是留作地方支用。
- 目的與背景: 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地方官府有一定的財政自主權,用于支付地方官吏俸祿、行政開銷以及應對地方上的不時之需,避免地方因經費不足而過度盤剝百姓或無法正常運轉。
- 權威解釋與例證: 此義項在《漢語大詞典》中有明确記載:“宋制,州縣催理賦稅達九分(九成)以上,謂之‘破分’。諸司不再催辦,戶部亦不再問。” 宋代著名理學家朱熹在其著作《朱子語類》中也詳細讨論過此制度:“舊法,亦有不足處。如破分,州縣催到幾分以上,便為分足,不須解發上供,卻留在州,此亦非善法。”(來源:《漢語大詞典》,“破分”詞條;朱熹《朱子語類》卷一百一十一·論財賦)
方言用法(補充):
- 在部分方言區(如閩南語),"破分"有時也用于形容将事物分割開來的動作或狀态,更貼近其本義“剖分”,但此用法在現代共同語(普通話)中已不常見。
“破分”的核心含義是“剖分、分開”。在特定的曆史語境(宋代財政制度)下,它演變為一個專業術語,特指地方官府在完成大部分稅收任務(九成)後,有權截留剩餘部分作為地方經費的制度。其現代共同語中的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經濟相關的文獻或研究中。
網絡擴展解釋
“破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使用場景來理解:
一、宋代財政制度(主要含義)
指州縣征收賦稅時,若完成原定額度的九成以上(即“破分”),中央不再追征剩餘部分。該制度旨在激勵地方官吏積極催征,因其可保留未足部分作為收益。例如:
- 宋朱熹《戊申封事》提到,廢除破分法後,朝廷要求必須全額征收()。
- 南宋孝宗時期,戶部尚書曾懷取消此制,改為“十足收繳”()。
二、其他引申含義
- 破例、破格
見于《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描述崔甯因技藝出衆被特殊優待()。
- 現代成語用法(較少見)
部分詞典解釋為“突破困境”,但此義項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現代引申()。
三、總結
“破分”的核心含義與宋代財稅政策相關,其他用法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若涉及古文解讀,建議優先參考財政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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