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制,州縣催征財賦官物達九分(九成)以上,謂之“破分”。諸司不再催辦,戶部亦不再問。 宋 朱熹 《戊申封事》:“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
破例;破格。《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 崔寧 謝了恩,尋一塊一般的玉,碾一個鈴兒,接住了,禦前交納。破分請給養了 崔寧 ,令隻在行在居住。”
“破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使用場景來理解:
指州縣征收賦稅時,若完成原定額度的九成以上(即“破分”),中央不再追征剩餘部分。該制度旨在激勵地方官吏積極催征,因其可保留未足部分作為收益。例如:
“破分”的核心含義與宋代財稅政策相關,其他用法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若涉及古文解讀,建議優先參考財政制度背景。
破分是一個漢字詞語,經常用來形容事物被分裂、破裂或分散的狀态。
破分的部首是石字旁,全字共有12畫。
破分一詞的來源很有趣。字面上看,破表示被打破、破碎,分則表示分離、分散。将兩字結合,可以理解為事物被打破、分離成散亂的部分。
破分的繁體字為「破份」。
在古代,破分字的寫法較為繁瑣,主要分為篆書、隸書、楷書三種寫法。
1. 這個國家的政治局勢破分了,各派系開始鬧起來。
2. 我們家的花瓶不小心被挪動,底座破分了。
分裂、分散、分家、分離
瓦解、解體、分崩離析、崩潰
團結、整合、合并、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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