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分的意思、破分的详细解释
破分的解释
宋 制,州县催征财赋官物达九分(九成)以上,谓之“破分”。诸司不再催办,户部亦不再问。 宋 朱熹 《戊申封事》:“徒使版曹经费闕乏日甚,督趣日峻,以至废去祖宗以来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为限。”
破例;破格。《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 崔寧 谢了恩,寻一块一般的玉,碾一个铃儿,接住了,御前交纳。破分请给养了 崔寧 ,令只在行在居住。”
词语分解
- 破的解释 破 ò 碎,不完整:碗打破。破灭。破旧。破败。破落。破陋。破颜(转为笑容)。破绽(衣服裂开,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破。 分裂:破裂。破读(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把习惯上通常
- 分的解释 分 ē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俷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
专业解析
“破分”是一个具有历史语境和方言用法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主要指向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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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分;分开:
- 这是“破分”最基础的字面意思。“破”有“分开、剖开”之意,“分”即“分割”。合起来表示将整体分割成部分。
- 例证: 在古籍中可见此用法,意指物理上的分割或抽象上的划分。例如,朱熹在讨论宋代财政制度时提到地方税收的分配方式(详见下文引申义),其词源也基于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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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财政术语 - 破例分配(特指地方截留部分税收):
- 这是“破分”在历史文献中,尤其是在宋代经济史语境下最重要的含义。
- 具体指: 宋代规定,地方州县征收的赋税钱物,在达到额定征收数额的十分之九(九分)以上时,即可称为“破分”。达到“破分”后,剩余的部分(即未达到十成的部分),地方官府可以不再上缴中央,而是留作地方支用。
- 目的与背景: 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地方官府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用于支付地方官吏俸禄、行政开销以及应对地方上的不时之需,避免地方因经费不足而过度盘剥百姓或无法正常运转。
- 权威解释与例证: 此义项在《汉语大词典》中有明确记载:“宋制,州县催理赋税达九分(九成)以上,谓之‘破分’。诸司不再催办,户部亦不再问。” 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在其著作《朱子语类》中也详细讨论过此制度:“旧法,亦有不足处。如破分,州县催到几分以上,便为分足,不须解发上供,却留在州,此亦非善法。”(来源:《汉语大词典》,“破分”词条;朱熹《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论财赋)
方言用法(补充):
- 在部分方言区(如闽南语),"破分"有时也用于形容将事物分割开来的动作或状态,更贴近其本义“剖分”,但此用法在现代共同语(普通话)中已不常见。
“破分”的核心含义是“剖分、分开”。在特定的历史语境(宋代财政制度)下,它演变为一个专业术语,特指地方官府在完成大部分税收任务(九成)后,有权截留剩余部分作为地方经费的制度。其现代共同语中的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历史、经济相关的文献或研究中。
网络扩展解释
“破分”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文献使用场景来理解:
一、宋代财政制度(主要含义)
指州县征收赋税时,若完成原定额度的九成以上(即“破分”),中央不再追征剩余部分。该制度旨在激励地方官吏积极催征,因其可保留未足部分作为收益。例如:
- 宋朱熹《戊申封事》提到,废除破分法后,朝廷要求必须全额征收()。
- 南宋孝宗时期,户部尚书曾怀取消此制,改为“十足收繳”()。
二、其他引申含义
- 破例、破格
见于《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描述崔宁因技艺出众被特殊优待()。
- 现代成语用法(较少见)
部分词典解释为“突破困境”,但此义项未见于权威历史文献,可能为现代引申()。
三、总结
“破分”的核心含义与宋代财税政策相关,其他用法需结合具体文本分析。若涉及古文解读,建议优先参考财政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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