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及的意思、濫及的詳細解釋
濫及的解釋
謂無限制地牽連。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一·京闱冒籍》:“蓋自來冒籍受法,未有此嚴峻且濫及者。”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疑獄》:“我不為濫及乎!”
詞語分解
- 濫的解釋 濫 (濫) à 流水漫溢:泛濫。 不加選擇,不加節制:************。甯缺勿濫。濫伐。 浮泛不合實際:陳詞濫調。濫竽充數(喻沒有真正的才幹,而混在行家裡面充數,或以次充好。有時亦表示自謙)。 筆畫數:;
- 及的解釋 及 í 從後頭跟上:來得及。趕不及。 達到:及格。及第(古代科舉考試中選,特指考取進士)。普及。過猶不及。 趁着,乘:及時。及早。及鋒而試。 連詞,和,跟:陽光、空氣及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條件。以及。
專業解析
"濫及"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無差别、無節制地牽連或波及到不應當涉及的人或事物。該詞由"濫"(本義為水滿溢出,引申為過度、無節制)和"及"(本義為追趕上,引申為涉及、牽連)構成,整體呈現負面語義特征,常見于批評過度擴散的負面行為。
從漢語詞典釋義體系分析,可細分為三個維度:
- 詞性功能:動詞性短語,多作謂語使用,如"刑罰不可濫及親屬"(《古代司法制度研究》,中華書局,2019年)。
- 語用範圍:多用于法律、倫理語境,特指違背公正原則的擴大化追責,如《左傳》注疏中"刑不可濫及無辜"(《十三經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 語義關聯:與"株連""波及"構成近義關系,但強調"超越合理界限"的附加義,《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年)指出其區别在于"濫及包含主觀過失的擴散性"。
該詞的權威用例可追溯至《宋史·刑法志》:"獄訟務在明允,刑罰不可濫及",現存最早的完整釋義載于《康熙字典》水部:"濫,泛也;及,逮也。謂泛逮非其罪者"。現代語言學研究證實其語義穩定性,在《漢語動詞用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中被歸入"非正義擴散行為"語義場。
網絡擴展解釋
“濫及”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詳細解釋:
1.基本含義
- 拼音:làn jí
- 釋義:指無限制地牽連,即因某事件或行為波及範圍過廣,導緻無關的人或事被錯誤牽連。該詞帶有負面色彩,強調“過度”或“不合理的擴大化”。
2.字義解析
- 濫:本義為“泛濫”,引申為“過度、不加節制”,如“濫用職權”“甯缺毋濫”。
- 及:表示“涉及、牽連”,如“波及”“殃及池魚”。
- 組合:“濫”修飾“及”,強調牽連的範圍或程度超出合理界限。
3.出處與例句
- 古代用例:
- 明代沈德符《野獲編》:“未有此嚴峻且濫及者”(形容科舉冒籍案牽連過廣)。
- 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我不為濫及乎!”(表達對無端牽連的質疑)。
- 現代用法:多用于批評政策、法規執行中的“一刀切”現象,例如“執法時需精準,避免濫及無辜”。
4.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株連、波及、牽連過甚
- 反義詞:精準定位、區别對待
5.注意事項
- 使用場景:通常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如法律、曆史、社會評論等領域。
- 感情色彩:含貶義,需注意語境避免誤用。
總結來看,“濫及”強調因過度牽連導緻不公,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批判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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