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志;稱謂;位號。《周禮·夏官·大司馬》:“羣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名之用。” 鄭玄 注:“讀書契,以簿書校録軍實之凡要。號名者,徽識,所以相别也。”《史記·秦始皇本紀》:“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 唐 韓愈 《原道》:“帝之與王,其號名殊,其所以為聖一也。” 清 方苞 《書周官大司馬四時田法後》:“大司馬前期命修戰法,茇舍、治兵,所辨號名旗物,畿以内毋漏焉。”
“號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積澱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定義 “號名”由“號”與“名”兩個語素構成,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號”指代特定稱謂或标志,“名”表示事物稱謂。組合後特指正式定名的稱號體系,既包含個體命名的别號雅稱,也涵蓋事物的官方命名。
二、古代應用範疇
三、現代語言應用 現代漢語中,“號名”多用于學術領域指代系統化命名規則,如生物學分類中的物種學名、化學物質IUPAC命名法則等,在《語言學名詞辭典》中被界定為“标準化學術命名系統”。
“號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标志與稱謂
指事物的名稱、位號或标識性稱謂,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周禮》中“辨號名之用”指通過徽識标志區分身份,唐代韓愈《原道》中“帝之與王,其號名殊”則強調帝王稱號的差異。
現代引申義
可指代具體名稱或編號,如中的例句“8號名”表示排名第八的位次。
在成語用法中,“號名”(hào míng)帶有貶義,表示自我标榜、誇大自身能力或成就的行為,如“自吹自擂”。
需根據語境判斷詞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周禮》《史記》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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