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可煞 ”。
“可殺”的漢語詞典釋義
“可殺”在漢語中為古語詞,現代使用較少,主要保留在文言或方言中,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核心釋義如下:
字面義:應當殺死;該殺
指因罪大惡極或行為惡劣而理應被處死。
例:《水浒傳》中“這等害民貪官,可殺!”(形容貪官該殺)。
引申義:程度極深(表強調)
作副詞使用,表示“極其”“非常”,常見于宋元白話,多用于負面情緒表達。
例:元代雜劇“可殺無禮!竟敢欺瞞于我”(意為極其無禮)。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收錄“可殺”條目,釋為:
①該殺;應當處死。
②副詞。表示程度,相當于“極其”。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版,第3卷第123頁。
《近代漢語詞典》(白維國主編)
強調其副詞用法源于中古漢語,多見于元曲:
“可殺”作狀語,表極緻義,如“可殺慚愧”(極其羞愧)。
來源:上海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2卷。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等編)
指出“可”在古漢語中可表“值得”,“殺”表極緻,組合後強化語氣。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4版。
“小人可殺,然其罪未至死。” (指罪該處死)
“可殺熱也!” (表程度,極其炎熱)
現代漢語中,“可殺”的獨立使用已罕見,但衍生詞如“可恨殺”(極其可恨)仍存于部分方言(如吳語)。其語義多被“該死”“極其”等替代,需結合文獻或特定語境理解。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古籍用例,釋義準确性以工具書原文為準。
“可殺”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不同語境分析:
作為“可煞”的異寫
根據、等高權威性來源,“可殺”同“可煞”,表示程度極深的副詞,常用于古漢語或文學表達中,意為“非常”“極其”。例如:“可煞作怪”即“非常奇怪”。
字面含義
單字拆分時,“可”表示“可以”,“殺”指“殺死”,組合後字面意為“可以殺”,但實際使用中多與固定搭配相關。
成語“士可殺不可辱”
強調氣節重于生命,如“士可殺不可辱,豈能屈從于威逼?”()。
成語“國人皆曰可殺”
出自《孟子·梁惠王下》,形容民憤極大,如“汪逆賣國,國人皆曰可殺”()。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籍原文(如《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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