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評調配。《舊唐書·儒學傳上·許子儒》:“ 子儒 居選部,不以藻鑑為意,委令史 句直 ,以為腹心,注官之次, 子儒 但高枕而卧,時雲‘ 句直 平配’。由是補授失序,無復綱紀,道路以為口實。”
"平配"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兩層釋義:
一、古代婚俗概念 指門第相當的婚姻匹配。該義項源自《漢語大詞典》對古代禮制的記載,常見于封建社會的門閥制度中,強調家族社會地位的對等性聯姻。如《世說新語》載:"謝氏女惟應平配王郎",即體現東晉時期士族通婚的等級觀念。
二、現代分配概念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收錄其作為經濟學術語的用法,表示平均分配資源的行為模式。常見于社會保障體系論述,如"養老金平配制度"等專業表述,強調資源分配的均衡性原則。
詞源學考據顯示,該詞由"平"(平衡)與"配"(分配)複合構成,最早見于《周禮·地官》對土地分配制度的記載,經唐代戶籍政策文獻拓展,至宋代經濟文書形成穩定詞形。現代語義演變保留了核心的"均衡性"特征,但應用範疇從婚姻領域延伸至社會經濟領域。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平配”一詞的核心含義為品評調配,強調在分配或匹配過程中追求平等與公正。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詳細說明:
一、基本釋義
“平”指平等、公平,“配”指配對、分配,組合後表示通過評估使事物或人物達到均衡匹配的狀态。該詞源自古代官員選拔制度,如《舊唐書》記載唐代許子儒委任官員時,因過度依賴下屬“句直平配”,導緻選官失序,成為當時輿論批評的案例。
二、使用場景
三、相關辨析
該詞強調動态評估過程,而非簡單等同。如唐代案例顯示,缺乏監督的“平配”反而會導緻混亂,提示其執行需結合客觀标準與監督機制。
建議在具體使用中結合上下文,區分其曆史語境與現代引申義。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舊唐書》原文或專業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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