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世法。 宋 蘇轼 《小篆般若心經贊》:“世人初不離世間法,而欲學出世間法。” 明 李贽 《答以女人學道為見短書》:“彼區區者特世間法,一時太平之業耳。”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九章:“人天教門是世間法。謂佛為優婆塞說,故推廣而與名教五常相比。”詳“ 世法 ”。
“世間法”是一個具有佛教哲學背景的術語,但在世俗語境中也延伸出更廣泛的含義。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解釋:
佛教核心概念
指凡夫衆生的一切生滅有漏之法,即受因果輪回束縛的世俗規則。在佛學中,它既是人間生活的準則,也是通向出世間法(解脫道)的基礎平台。
世俗化延伸
廣義上可理解為世間普遍存在的法則或規律,包括社會行為準則和自然運行規律,如倫理道德、因果律等。
與“出世間法”的對比
批判性視角
佛教指出,若僅執着于世間法(如為消災祈福而修行),則仍是“蒙蔽”于三世因果中,未觸及佛法核心。
“世間法”兼具宗教與世俗雙重維度:在佛教中強調有漏性與過渡性,在世俗中則指代普適規律。其價值在于為超越性修行提供基礎,但需警惕沉溺其中而忽視解脫追求。
《世間法》是一個詞組,指的是世界間的規律、法則或原則。它描述了人類社會中存在的普遍性規律,反映了人們對于世界運行規律的認知和總結。這個詞組常用于讨論人類行為、社會關系以及自然現象等方面。
《世間法》這個詞組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丶”和“三”,分别是“一”的衍生部首。“丶”通常表示天、人、事等與人類和世間聯繫緊密的概念;而“三”則代表數目的三。整個詞組筆畫數為五。
《世間法》這個詞組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思想文化中的儒家學派。它在古代經典文獻中廣泛使用,如《論語》、《孟子》等。在繁體字中,“世間法”這個詞的寫法與簡體字一緻。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今天有所不同。以《世間法》為例,它的古代寫法可能是“世間法”,其中的“間”字在古代會使用“閒”來代替,表示兩個物體之間的距離或間隔。
1. 乖離于《世間法》的行為往往會遭到社會的譴責。
2. 我們需要遵守社會的法律和道德規範,因為它們是《世間法》的基礎。
1. 世法相生
2. 事業有法
3. 宇宙定法
1. 世界規律
2. 社會準則
3. 必然法則
1. 違法
2. 違反道德
3. 不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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