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守歲。 南朝 梁 宗懔 《荊楚歲時記》:“歲暮,家家具肴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留宿歲飯,至新年十二日,則棄之街衢,以為去故納新也。”
"宿歲"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古典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舊年"或"過去的年份",常見于古代詩文及民俗語境。該詞由"宿"(本義為夜宿,引申為過往)與"歲"(本義為年歲)複合構成,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收錄為"舊年,已過去之年"的特定義項。
在民俗應用中,"宿歲"與"守歲"構成時間概念的對應關系。宋代《歲時廣記》記載:"除夕守新歲,元日别宿歲",此處"宿歲"特指被更替的舊年。明代《帝京景物略》中"宿歲爆竹聲,驚破寒夜天"的記述,則生動展現了這個詞彙在傳統節令中的運用場景。
從構詞法分析,"宿歲"屬于偏正結構複合詞,其語義重心在"宿"的曆時性特征。這種構詞方式與"宿雨"(前夜的雨)、"宿疾"(舊病)等詞語具有相同的生成邏輯,體現了漢語詞彙系統中通過語素組合創造新義的典型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在現代漢語使用中,"宿歲"多保留于特定文學創作或曆史研究領域,日常口語中更常用"去年""舊年"等替代表述。但在研究古代歲時文化或進行古典文學鑒賞時,準确理解該詞彙仍具有重要價值。
“宿歲”是中國傳統除夕習俗中的一種說法,具體解釋如下:
“宿歲”即“守歲”,指除夕夜家人團聚熬夜迎接新年的習俗。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梁宗懔《荊楚歲時記》:“歲暮,家家具肴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
食物準備
各家準備豐盛菜肴("肴蔌"),在特定位置("宿歲之位")擺放,象征辭舊迎新。
守夜活動
全家人通宵歡聚宴飲("相聚酣飲"),共同等待新年到來。
歲飯處理
除夕夜留下的飯食稱為“宿歲飯”,需保留至正月十二日,之後丢棄于街道,寓意“去故納新”。
可通過《荊楚歲時記》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辭書進一步考證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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