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敬神有用豬頭、鮮魚者,送貨人讨彩而曰“送元寳”。 清 顧祿 《清嘉錄·冷肉》:“ 吳穀人 《新年雜詠》小序雲:‘ 杭 俗:歲終祀神,尚豬首,至年外猶足充饌。定買豬頭在冬至前,選皺紋如壽字者,謂之壽字豬頭。屠人肩送至門,曰送元寳來。於是醃透風乾,以備敬神之用。’” 清 王韬 《瀛壖雜志》卷一:“ 滬城 風俗,元旦賀歲……五日例接財神,用鮮魚極活潑者為元寳魚。先一日擔魚呼街巷,有以紅繩扣鬐踵門而來者,謂送元寳。”
送元寳(或作“送元寶”)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化隱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構成
“送”表示“贈予、傳遞”,“元寳”指古代作為貨币流通的金銀錠,形如船狀,象征財富。二者組合後,字面義為“贈送金銀元寶”,常用于表達祝福或祈願財富的傳遞。
文化象征與民俗應用
該詞常見于傳統節慶及禮儀場景。例如:
現代漢語中衍生出引申用法,如商業場景中“送元寶”可比喻讓利促銷行為,通過讓顧客獲得實惠以促進長期合作,體現財富流動的雙向性(據《漢語隱喻詞庫》釋義)。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對“元寳”的詞條解釋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民俗研究所相關研究文獻,具體案例援引《中國地方志集成》所載民俗記錄。
“送元寳”是舊時中國民間的一種傳統習俗用語,主要用于年節或敬神儀式中,具有讨彩頭、祈福的寓意。具體解釋如下:
指在祭祀或年節時,送貨人(如屠夫、漁販)将豬頭、鮮魚等供品送至主家時,以“送元寳”為吉利話,象征将財富與好運帶給對方。其中“元寳”即“元寶”,借指金銀財寶,此處通過諧音與實物結合,表達對美好生活的祈願。
清代顧祿《清嘉錄》、吳穀人《新年雜詠》及王韬《瀛壖雜志》均提及此俗,說明其在江南地區的廣泛流傳。例如上海(滬城)有“初五接財神”的慣例,當日必用鮮活元寳魚供奉。
該習俗反映了民間對語言諧音祈福的重視,将日常交易行為與信仰儀式結合,形成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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