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兇暴狡詐。 宋 司馬光 《太常少卿司馬府君墓志銘》:“其為政務合民心,有悍狡為民害者,痛繩以法。”
“悍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司馬光《太常少卿司馬府君墓志銘》:
“其為政務合民心,有悍狡為民害者,痛繩以法。”
此處描述官員懲治危害百姓的兇暴狡詐之徒,體現其執法嚴明。
多用于描述曆史或文學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如《水浒傳》中某些反派角色的行為特征。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司馬光相關文獻或宋代史料。
悍狡,是一個形容詞,用于形容人的性情和行為,意指既勇猛又狡猾。
悍狡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悍狡”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文獻中。在古代,人們常用動物形象來比喻人的特點,狡狐和勇猛的動物例如狼常被當作形容人的方式。悍狡正是由這兩種特性結合而來的詞語。
在繁體字中,“悍狡”保持與簡體字相同的寫法,沒有特别的變化。
古時候,悍狡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整體含義和現代标準漢字相似。寫法的細節可能因時代和地域的改變而有所差異。
以下是一些使用“悍狡”一詞的例句:
以下是以“悍狡”為詞根組成的詞語:
與“悍狡”意義相近或相似的詞語包括:
與“悍狡”相反的詞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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