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訟冤"。
2.申辯冤屈。
“訟寃”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訟”與“寃”(同“冤”)組成,其核心含義指向通過法律或訴訟途徑解決冤屈。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辭海》的釋義,“訟”指訴訟、争辯,“寃”則指冤屈、不公,合稱可理解為“申訴冤情”或“通過訴訟洗刷冤屈”。具體可從三方面解析:
基本詞義
“訟寃”強調以法律手段糾正不公,常見于古代司法文獻,如《唐律疏議》中“訟寃者,須具狀申告”的記載,表明其作為正式法律程式的屬性。
法律程式特征
在傳統法制中,“訟寃”需遵循特定流程,包括遞交訴狀、官府受理、證據核查等環節。例如《宋刑統》規定,百姓若遭冤獄,可向州府“訟寃”,若未得公正裁決,可逐級上告至中央刑部。
社會文化意義
該詞反映了中國古代對司法公正的追求,如《折獄龜鑒》收錄的案例顯示,“訟寃”不僅是法律行為,更被視作維護社會倫理的途徑,常與“申天理”“平民憤”等道德訴求相關聯。
“訟寃”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訟寃”指申辯冤屈,也可寫作“訟冤”。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言辭或法律途徑為不公之事辯解,常見于古代司法或日常糾紛場景。
訟(訟)
寃(冤)
古代“訟師”職業與“訟寃”密切相關,他們專為他人撰寫訴狀、代理訴訟,幫助申冤。例如,在明清時期,訟師常被視為民間司法的重要角色。
如需進一步了解“訟”的演變或古代司法制度,可參考《說文解字》及曆史文獻。
案劇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博山不由得測測成串丞尉丑怪此番彈糺嫡堂短劇短蓑方外司馬方向蕃庑反物質高等教育高隅國用花翎歡喜悔氣惠然之顧鹘響伽楠珠僭越建築十書剿絶積澇金瑣碎駿民慨發可好空崖老母菱角面谕密結暮耋尼聃匿端牛膠盤停平等互利日君入吾彀中删撰勝日詩心樹蜜說問天杭提現同垂不朽同住人突門王者香未期無町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