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饋送。《洪秀全演義》第十七回:“ 徐氏 送饋酒食各物,已非一次,便成了白頭之約。”
"送饋"是由"送"與"饋"組成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指向雙向的贈予行為。《漢語大詞典》(第10卷)将"饋"訓釋為"進獻于尊長",而"送"在《說文解字》中被定義為"遣也",二者結合形成具有禮儀性質的交互動作。具體表現為:在宗法制度下,下級對上級的貢奉謂之"饋",而上級對下級的賞賜則稱"賜",這種等級化的物質流動構成古代禮制的重要維度。
現代漢語中該詞的語義發生泛化,既可指代親友間互贈禮物的平等交往(如《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記錄的吳語用例),也保留着傳統文化中"禮尚往來"的倫理意涵。北京大學中文系《現代漢語》教材指出,此類雙音節動詞往往通過語素重組産生新的交際義,但需注意與"饋贈""贈送"等近義詞的語用差異。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虛詞詞典》特别強調,在先秦文獻中,"送""饋"常以連動結構出現,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饋之刍米,送之乘馬",至漢代逐漸凝固為複合詞。這種曆時演變過程,可通過北京語言大學BCC語料庫檢索得到曆時分布數據佐證。
“送饋”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òng kuì,其核心含義為“饋送”,即贈送物品或財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送饋”由“送”(給予、傳遞)和“饋”(贈送)組成,合指将物品贈予他人。該詞多見于古典文獻或早期白話文,現代漢語中更常用“饋贈”或“贈送”。
出處與例句
在《洪秀全演義》第十七回中曾出現:“徐氏送饋酒食各物,已非一次,便成了白頭之約。” 此處的“送饋”指通過贈送酒食建立關系。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用法,可參考《洪秀全演義》等古典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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