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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契銀的意思、稅契銀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稅契銀的解釋

中國 舊時民間不動産買賣典當,在契約成立之後,新業主向官署辦理過戶手續時所繳納的稅款。《清會典事例·戶部·田房稅契》:“ 嘉慶 十一年定 直隸省 房地稅契銀三萬一千五百二十三兩二錢二分八釐。”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稅契銀是中國古代社會經濟活動中産生的財稅術語,指官府對民間不動産買賣契約征收的登記費用及稅款,以白銀為結算單位。其核心構成包含三部分:

  1. 稅契性質:官府通過驗證契約合法性并加蓋官印(即"紅契"),确認交易有效性,同時收取費用。該制度可追溯至宋代"印契錢",明清時期形成固定稅目,《明會典》記載其稅率一般為契價3%至9%。
  2. 白銀本位:因明代"一條鞭法"推行白銀貨币化,稅契銀取代實物繳納,反映古代貨币財政體系的演變。清代《戶部則例》明确要求"凡置買田宅,均用布政使司頒發契尾,按契價一兩征稅銀三分"。
  3. 社會功能:既保障産權交易合法性,又增加財政收入,據《中國財政通史·清代卷》統計,乾隆年間全國稅契銀年收入約80萬兩,占賦稅總額1.5%。

該制度于1935年國民政府"法币改革"後廢止,由現代印花稅取代,但民間仍存"稅契"概念殘餘。相關研究可參考中華書局《中國曆代契約粹編》及《中國稅收制度史》等權威著作。

網絡擴展解釋

“稅契銀”是中國舊時民間在不動産交易中繳納的一種稅款,主要用于契約過戶的官方認證。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稅契銀指在不動産(如房屋、土地)買賣或典當過程中,新業主在契約成立後,向官府辦理過戶手續時繳納的稅款。其核心目的是通過繳稅使契約獲得官方認可,保障交易的合法性。

  2. 曆史背景與用途

    • 該制度在清代尤為明确,例如《清會典事例》記載,嘉慶十一年直隸省房地稅契銀達3.1萬餘兩,可見其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 繳納後,官府會在契約上加蓋印章(即“紅契”),未繳稅則契約無效(稱“白契”)。
  3. 與“成語”的辨析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成語,但更權威的曆史文獻和詞典均指向其作為稅項的性質,可能因詞語結構類似成語而産生誤解。

稅契銀本質是古代不動産交易的契稅,而非文學性成語,其征收體現了傳統社會對産權轉移的監管與稅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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