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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辭的意思、受辭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受辭的解釋

(1).聽從君主的令詞。《管子·形勢》:“銜命者君之尊也,受辭者君之運也。”《公羊傳·莊公十九年》:“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

(2).亦作“ 受詞 ”。聽取供詞。《後漢書·黨锢傳·李膺》:“ 膺 知其狀,率将吏卒破柱取 朔 ,付 洛陽 獄。受辭畢,即殺之。”《續資治通鑒·宋徽宗宣和元年》:“ 黼 ( 王黼 )怒,令吏從 輔 ( 曹輔 )受詞, 輔 操筆曰:‘區區之心,一無所求,愛君而已。’退,待罪於家。”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受辭"是漢語古語詞,其核心含義為接受審訊或聽取訓導,具體可分解為兩種釋義:

一、司法領域指接受審問 該用法最早見于《漢書·杜周傳》記載的"會獄,吏因責如章告劾,不服,以掠笞定之",唐代顔師古注曰"訊囚考鞫,受其辭言之狀"。此處"受辭"特指官吏在審訊過程中聽取被告供述,屬于秦漢時期司法程式的專稱。

二、禮儀範疇指聆聽教誨 《周禮·秋官·小司寇》鄭玄注載"受其入刺之要",清代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解釋為"受其訟者之辭而治之",此處的"受辭"延伸為接受上級或尊長的訓導,強調對教導内容的恭敬接納,多見于古代禮制文獻。

該詞的語源可追溯至《說文解字》"辭,訟也"的本義,其構詞法屬于動賓結構,其中"受"表示被動接納,"辭"既包含司法領域的陳詞,也涵蓋禮制範疇的訓示。現代漢語中該詞已不常用,僅保留在古籍研究和曆史文獻中。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七版;《中國司法制度史》中華書局)

網絡擴展解釋

“受辭”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根據曆史語境和用法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解釋:

一、基本含義

現代常用義:指禮貌地謝絕或推辭他人的請求或邀請,表達對對方的尊重和謙虛。常用于正式場合(如商務會議、宴請等),體現語言中的委婉與禮節。

二、古代用法

  1. 聽從君主命令
    源自《管子·形勢》:“銜命者君之尊也,受辭者君之運也。”指臣子接受君主的指令或言辭,體現君臣關系的權威性。

  2. 審案聽取供詞
    如《後漢書·黨锢傳》記載:“受辭畢,即殺之。”指官員審理案件時聽取犯人的供述,屬于司法領域的專業術語。

三、使用場景

四、相關詞彙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管子》《後漢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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