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唐 善歌者 張紅紅 隔屏以小豆記樂曲節拍之事。常用作詠吟善歌者的典故。 清 汪端 《湘煙小錄·紫姬哀詞》:“畫眉菱鏡花雙笑,記曲珠簾月二分。” 清 王蘊章 《碧血花·吊烈》:“ 紅紅 記曲采春歌,我亦聞歌喚奈何;誰唱 江 南腸斷句,清衫白髮雨婆娑。”參見“ 記曲娘子 ”。
記曲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從構詞法看,"記"指記錄、記憶,《說文解字》釋為"疏也",強調對事物的系統載錄;"曲"本義為彎曲,引申特指樂曲,《禮記·樂記》注"曲謂聲音婉轉"。二者組合後主要有以下兩種釋義:
一、指古代樂官職能,見于唐代音樂文獻。段安節《樂府雜錄》載"記曲娘子張紅紅,能聽新聲即記",描述唐代宮人通過特殊訓練形成的音樂記憶能力,這種技藝要求從業者具備精準的音高辨别與樂譜速記能力。
二、作動詞性短語使用,表示對樂曲的專項記錄行為。李漁《閑情偶寄·演習部》提及"記曲需辨宮商,審節奏",強調該行為包含音樂理論與演奏實踐的雙重認知維度。清代《欽定詞譜》編纂時,将"記曲"列為詞牌考訂的重要工序。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退出口語體系,主要作為專業術語存續于音樂史學領域。《中國音樂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音樂傳承過程中的特定記錄方式",與"記譜""記拍"構成傳統音樂傳承的三元體系。
“記曲”是一個源自唐代音樂典故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音樂、文學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記曲”指唐代善歌者張紅紅通過隔屏用小豆記錄樂曲節拍的事迹。這一典故常用于贊頌音樂天賦或吟詠善歌者,成為古代文學中音樂相關的典型意象。
據記載,唐代歌者張紅紅在屏風後聆聽樂曲時,通過撒小豆的方式記錄節拍,隨後能精準複現曲調。這種方法展現了古代音樂記憶與記錄技藝的智慧。
後世文人常以“記曲”入詩,例如:
“記曲娘子”是張紅紅的别稱,進一步強化了該典故與音樂技藝的關聯性。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唐代音樂史實與曆代文學用例,如需了解更多詩詞中的具體化用,可參考《全唐詩》及清代文人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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