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神宗 熙甯 時 王安石 創行保甲法,以十家為一保,五十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宋史·兵志六》:“ 熙寧 初, 王安石 變募兵而行保甲,帝從其議……乃詔畿内之民,十家為一保,選主戶有幹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為衆所服者為都保正,又以一人為之副。”
“都保”是宋代王安石變法中推行的保甲制度中的基層管理單位,具體含義如下:
“都保”是北宋熙甯年間(1068-1077年)王安石推行保甲法時設置的行政單位。其層級結構為: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都保”解釋為成語,表示“保持警惕”,但這一用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現代誤植。建議優先參考曆史文獻中的定義。
如需查看更多細節,可查閱《宋史·兵志六》或漢典等權威來源。
都保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聚集在城市或地區的人民保衛城市安甯和治安的工作。
都保的拆分部首是阜,拆分後的筆畫數是6畫。
都保一詞最早出現在《紅樓夢》一書中,在小說中被用來指代負責城市安全維護的人員。
都保的繁體字是「都保」,與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都保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但基本上保持了相似的意思和發音。
1. 在這個城市裡,都保人員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
2. 走在大街上,我感受到都保給予人們的安全感。
都保沒有常見的組詞形式。
都保的近義詞有保衛、維護、警衛等。
都保的反義詞有破壞、放縱、放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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