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國家。 明 宋濂 《送徐教授纂修日曆還任序》:“凡興王出治之典,命将行師之績,采章文物之懿,律曆刑法之詳……必商榷而謹書之。” 太平天囯 洪秀全 《天父下凡诏書》二:“至若閨門為王化之始,宮中為出治之原,故明明德於天下者必先治其國,而欲治其國者必先齊其家。”
"出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實施治理、推行政治措施,強調統治者或執政者将治國理念付諸實踐的行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文獻的詳細解釋:
出治(chū zhì)
指君主或執政者施行治理國家的政策與法令,使國家安定有序。
語源解析:
二者結合為動賓結構,強調将治理方略付諸實踐的行動。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2卷,第1103頁。
《尚書·周官》
"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出治之原也。"
釋義:三公職責在于制定治國方略,是實施治理的根本。
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本(2015年修訂版)。
清代王夫之《讀通鑒論》
"人君之出治,必先正其心以立其綱。"
釋義:君主推行治理,必先端正自身以确立治國綱領。
來源:中華書局《王夫之全集》第10冊(2012年版)。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第186頁、第1521頁。
在傳統政治哲學中,"出治"常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念關聯:
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黃宗羲全集》第1冊(2005年版)。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社紙質版本為準。)
“出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治理國家,多用于描述君主或統治者實施治國理政的行為。以下從詞義、結構、用法等方面進行詳細分析:
“出治”一詞兼具曆史厚重感與現代實用性,既可用于分析古代治國理念,也能輔助理解當今社會治理的邏輯。如需更深入探究其曆史用例,可參考《天父下凡诏書》等文獻中的具體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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