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食鴈 ”。
"食雁"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意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個層面解析:
一、字面本義 "食"表進食行為,"雁"指代鴻雁類候鳥,組合即"食用大雁"之意。古代大雁屬重要狩獵對象,《周禮·天官》記載"庖人掌六畜、六獸、六禽",鄭玄注"六禽"包含雁類,證實其作為食材的曆史淵源(來源:《周禮注疏》)。
二、禮儀象征 在先秦禮儀體系中,雁被賦予特殊地位。《儀禮·士昏禮》載婚禮"奠雁"儀式,以雁象征婚姻信約。此背景下"食雁"超越飲食範疇,暗含遵循禮制的深層含義。賈公彥疏解"取雁順陰陽往來"(來源:《儀禮正義》),揭示其文化象征意義。
三、本草藥用 《本草綱目·禽部》詳述雁的藥用價值:"肉甘平無毒,治風攣拘急",記載古人取雁脂、雁骨入藥之法(來源:《本草綱目》)。這種藥食同源觀念,賦予"食雁"傳統醫學維度的解釋。
“食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文獻語境理解:
基本釋義
指“享受稅賦,依賴賦稅生活”,出自《老子》中的批判性表述:“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也。”此處“食稅”即指統治者過度征收賦稅,導緻民衆貧困。
引申義與典故
在《後漢書·王符傳》的典故中,“食雁”被引申為“通過賄賂手段獲取官職”。例如,東漢皇甫規曾諷刺以賄賂得官者:“卿前在郡食雁美乎?”(你之前在郡守任上,收受的賄賂滋味不錯吧?)蘇轼在《荊州詩》中也化用此典:“食雁君應厭,驅車我正勞。”。
其他補充
部分文獻(如)僅标注其拼音為“shí yàn”,并注明“見‘食鴈’”,但未提供更多釋義。
“食雁”需結合具體語境解讀,既可能是字面的稅賦關聯,也可能是暗喻腐敗行為。建議在學術場景中優先參考《老子》《後漢書》等原典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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