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圖享樂。《楚辭·離騷》:“唯夫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晏子春秋·雜上十二》:“聖賢之君,皆有益友,無偷樂之臣, 景公 弗能及,故兩用之,僅得不亡。”《韓非子·六反》:“故法之為道,前苦而長利;仁之為道,偷樂而後窮。”
“偷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典語境和現代用法來綜合理解,具體解釋如下:
拼音為tōu lè,核心含義為貪圖享樂,常見于古典文獻中,帶有貶義色彩。例如:
在現代語境中,“偷樂”可引申為暗自開心 或自得其樂,偏向中性或積極含義。例如:
該詞在不同語境中褒貶不一,需結合上下文判斷。若用于正式寫作,建議參考古典文獻的權威釋義()。
偷樂是一個成語,意指以不正當的手段或不合法的方式獲取快樂或享受。它強調了違背道德準則和規定的行為,暗示一種以不誠實或不端正的方式追求個人享樂的心态。
偷樂這個詞由“人”和“亻”兩個部首組成。
“偷”的部首是“人”,共有10畫。
“樂”的部首是“亻”,共有2畫。
偷樂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紅樓夢》中,作者曹雪芹運用了這個成語形容賈寶玉等人逍遙自在、追求快樂的生活态度。
偷樂的繁體字為「偷樂」。
古代漢字寫作「偸樂」。
1. 他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金錢,隻是偷來的一時的樂。
2. 偷樂于他人痛苦的人,最終自己也會被痛苦所困。
組詞:偷竊、偷拍、偷偷摸摸。
近義詞:圖快樂、索取、攫取。
反義詞:正正當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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