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剜出眼珠。《新唐书·列女传·房玄龄妻卢》:“ 玄龄 微时,病且死,諉曰:‘吾病革,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后人。’ 卢 泣入帷中,剔一目示 玄龄 ,明无它。”后用以为对丈夫忠贞不二的典故。 明 无名氏 《玉环记·逼女更夫》:“今虽不及剔目断臂之贞廉,亦可守事亲敬夫之道理。”《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 亚仙 闻唱,知是 郑郎 之声,收留在家,綉繻裹体,剔目劝读,一举成名,中了状元, 亚仙 直封至一品夫人。”
剔目(tī mù)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典故的动词短语,字面意为“挖出眼睛”,引申为以极端方式表明心志或进行警示。其释义与用法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本义指用刀分解骨肉,后泛指剔除、剜出。《说文解字》释为“解骨也”,强调用利器分离物体(如《汉语大词典》“剔”字条)。
指眼睛,是人体视觉器官。《说文解字》释为“人眼,象形”,引申为注视、要目等含义(如《古代汉语词典》“目”字条)。
该词核心源于唐代历史事件:
“乐昌公主剔目”
据《新唐书·列女传》记载,南朝陈亡后,乐昌公主(陈后主之妹)被掳入隋朝权臣杨素府中。其夫徐德言历经艰辛寻至长安,公主为表忠贞不渝之心,毅然剜出双目明志,最终感动杨素,得以与丈夫团聚。此典故成为“以死明志”的极端化象征(参考《新唐书·卷二百五·列女传》)。
如清代小说《镜花缘》第四十八回:“倘立志不坚,剔目自警”,强调以自残方式坚定心志。
现代汉语中偶用于比喻严厉的自我惩戒或对他人的警醒,如“此举无异于剔目示人,令人悚然”。
现代汉语中,“剔目”属罕用词,多见于历史文献研究或文学创作中引用典故,日常口语已基本不用。其语义强度与“剜心”“断臂”等词类似,均属极端行为隐喻。
参考资料直接来源:
“剔目”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词汇,其含义与用法如下:
剔目(拼音:tī mù)指剜出眼珠的行为,源于《新唐书·列女传》中房玄龄妻子卢氏的典故。该词现多用于形容对丈夫忠贞不二的品德。
据记载,房玄龄年轻时病重,担心妻子卢氏守寡后改嫁,便劝她另寻归宿。卢氏为表忠贞,当场剜出一只眼睛,以此明志终身不嫁他人。这一行为成为古代女性忠烈的典型象征。
该词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女性贞节的极端要求,现代视角下需结合历史背景辩证看待。如需进一步了解典故细节,可查阅《新唐书》原文或相关文学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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