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戮。《書·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彜,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 曾運乾 正讀:“殄戮用乂民者,猶言用刑殺治民也。” 唐 柳宗元 《貞符》:“大盜豪據,阻命遏德,義威殄戮,鹹墜厥緒。”
“殄戮”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殺戮;滅絕”,多用于描述大規模、徹底的消滅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條目解釋,“殄”本義指斷絕、滅絕,《說文解字》釋為“盡也”;“戮”則指斬殺,《廣雅》注為“殺也”。二字組合後強化了暴力清除的語義色彩。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常見于戰争或刑罰語境。例如《尚書·泰誓》記載“殄戮多方”,指周武王讨伐商纣時對多方敵軍的殲滅;《後漢書·董卓傳》亦用“殄戮忠良”控訴其屠殺行徑。這些用例均凸顯其殘酷性與徹底性。
現代漢語中“殄戮”已屬罕用詞彙,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或文學創作中。近義詞包括“屠戮”“剿滅”等,但“殄戮”更強調系統性滅絕的特征。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法律文書中已被“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等專業術語取代。
語言學研究表明,“殄戮”屬于上古漢語雙聲聯綿詞(二字聲母相同),這種構詞法增強了語義的凝重感。其消亡過程反映了漢語詞彙從單字表意向複合詞精确表意的發展規律,相關研究成果可參考王力《古代漢語》詞源考釋章節。
“殄戮”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tiǎn lù,其核心含義為殺戮,屬于書面用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以下為詳細解析: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尚書》或柳宗元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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