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懷疑為特務的人。《收穫》1981年第2期:“這人是一九五九年清洗回來的電台編輯,雖不戴帽子,卻是個‘特嫌’。”
“特嫌”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來源權威性和使用場景綜合判斷:
一、基本含義(主流解釋) 指被懷疑為特務的人,常見于特定曆史時期的政治語境。例如:
二、其他解釋(需謹慎參考) 個别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定義為成語,表示“特别看不慣或讨厭”,由“特别”+“嫌”(厭惡)組成。例如:
補充說明:
建議優先參考高權威性來源(如、3、7)的解釋,避免混淆不同語義場景。
特嫌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特别厭惡、特别讨厭的意思。
特嫌的部首是犭,總計12畫。
特嫌是從“特”和“嫌”兩個字組合而成。其中,“特”意為特别的,表示特殊或非常;“嫌”意為讨厭、厭惡,表示對某人或某事感到厭惡。
特嫌的繁體字為「特嫌」,和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時候,特嫌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總體上保持了現代漢字的基本構造和意義。
1. 我對他的說教感到特嫌,不想再聽他的道理了。
2. 那個人的行為真的很令人特嫌。
特嫌的常見組詞包括:
1. 特嫌人物:指讓人特别厭惡或讨厭的人。
2. 特嫌行為:指令人讨厭或厭惡的行為。
3. 特嫌事物:指特别令人厭惡或讨厭的物品或事情。
特嫌的近義詞有:
1. 特厭:也是指特别厭惡或讨厭的意思。
2. 特煩:表示對某人或某事感到非常煩惱或讨厭。
特嫌的反義詞是喜歡、愛好,表示對某人或某事感到喜歡或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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