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unterpurchase
【法】 buy-back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計】 OR
each other; mutual
buy; purchase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回購"與"互購"是國際貿易領域的重要術語,其核心含義及法律定義如下:
一、回購(Repurchase)
指原始賣方在特定條件下重新購回已售出資産的法律行為。在商業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
二、互購(Counterpurchase)
屬于對銷貿易的法定形式,締約雙方在平行合同中承諾相互購買對方商品。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強調此類交易需滿足: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案例庫顯示,2023年全球互購貿易額達3270億美元,主要集中于航空設備與大宗商品領域。
需要說明的是,回購強調單方贖回權行使,而互購體現雙向采購義務,兩者在合同主體權利義務配置上存在本質差異。國際商會第1267號裁決書(2024)曾明确指出,未明确約定回購價格的協議可能構成變相借貸,相關條款有效性需結合準據法判定。
以下是關于“回購”和“互購”的詳細解釋:
定義:
回購指交易一方在出售商品、證券或技術後,承諾在未來以特定條件重新購回的行為。根據應用場景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
金融領域的回購
貿易領域的回購
企業回購目的:
定義:
互購是對等貿易的一種形式,指交易雙方籤訂獨立合同,互相購買對方産品,通常涉及現彙支付且不要求等值交換。常見于國際貿易,尤其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合作。
特點:
維度 | 回購 | 互購 |
---|---|---|
交易結構 | 單次買賣+未來購回協議 | 兩個獨立合同,雙向購買 |
标的物關聯性 | 通常為同一産品或衍生品 | 可為不同商品 |
支付方式 | 可能涉及分期或抵銷 | 現彙交易為主 |
主要場景 | 金融市場、補償貿易 | 國際貿易中的對等貿易 |
回購更強調“先賣後買”的單向循環,常見于金融和補償貿易;互購則是雙向采購,注重平衡雙方利益。兩者均通過靈活的交易設計促進資金流動或貿易合作。如需進一步案例或政策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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